厦门出台全省首部《保安服务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升级保安行业监管模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5月30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厦门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保安服务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引导保安服务企业良性竞争、规范经营,更好地为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发挥辅助作用。《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在厦门市依法许可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及在全市备案的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 《办法》规定,厦门市公安局每年对保安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开展一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划分为A至E五个等级。一旦发现符合降级条件的保安服务企业,按照《办法》认定程序有关规定,即时开展评价降级。 据介绍,评价指标分为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正向指标包括组织建设、表彰奖励、警保联勤联动、协会工作等;负向指标包括公安机关监管、企业管理、评价承诺等,具体评分量化标准将在《办法》施行后进一步细化。信用评价结果将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共享,供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和项目支持、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查询和依法依规使用。 记者了解到,在深化保安行业“放管服”改革方面,厦门市公安局多措并举让保安员证核发更便捷。该在全省创新研究开发保安员考试预约小程序,市民可通过“i厦门”APP线上预约报名考试。同时,在市保安协会设立市公安局保安员证考试中心,并在全省率先推动落实区级考试中心,考试中心集合理论考试、实操考试等“一站式”服务。在审批办证环节,厦门市公安局创新“减距离、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四项举措,压缩审核环节时限、减少申报手续及项目,简化办事流程,审核环节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提升保安员证核发新速度,切实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 此外,厦门市公安局牵头市保安协会开展警保联勤联动“一月一主题”专题培训,培养了一批保安员“金牌教官”,研发了一批保安工作“精品课程”,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护、消防安全、应急处突以及管理技能等主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养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记者 叶蔚蓉 实习生 李玮君 通讯员 厦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