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司法局宣成司法所“三大行动”化解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近年来,长汀县司法局宣成司法所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三大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和谐。 前不久,长汀县宣成乡某村居民张某因其承建的尚未验收的某路段被正在附近施工的某建筑公司所属砂石车辆压坏,经多次沟通无果,张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得知情况后,宣成司法所立即联合派出所、村调解委员会组成专班合力开展调解工作。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在该路口设卡盘查过往车辆,对超载车辆当场予以处理。同时,调解员组织双方代表在该村村部展开调解。在听取张某的陈述后,结合实际情况,要求某公司对张某合理诉求部分逐一提出解决措施。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在司法所、派出所和村调委会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这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长汀县司法局宣成司法所通过与河田法庭开展“庭所联动”,助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023年年底,张某与李某因房屋排水纠纷起诉到法院,被法院驳回诉求后,张某对法院判决不服,多次在12345投诉及信访。宣成司法所工作人员在“1+1+N庭所联动”机制下,联合法院工作人员、包村工作队“法、理、情”三管齐下,多次到张某及李某家讲解《民法典》关于邻里关系的规定。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司法所和河田法庭、包村工作队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 宣成司法所通过与汀龙律师事物所开展共建,通过聘用1名常年法律顾问、选聘8名村居法律顾问、培育130名法律明白人队伍,常态化为群众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在“所所共建”机制下,该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职能优势、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今年以来,累计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为群众拟定民事起诉状3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洪剑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