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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聋哑人离婚纠纷案

2024-06-07 15:45: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不爱了,有法无“碍”

——浦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聋哑人离婚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7日讯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依托“百合花开”助残乐法官工作站,联合县检察院、残联调解一起当事人均为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

小伟(化名)与小丹(化名)夫妻均系聋哑残疾人,婚后育有一子,后双方因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分居近3年。今年4月,小丹认为二人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已无维持必要,遂向法院诉请离婚。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但当事人“听不见、道不出”,案件该如何办理?经了解,虽然无法同当事人口头交流,但双方当事人都有大学学历,可以通过文字沟通,双方亲属也能通过手语从中协调。调解前期,法官助理便通过微信以文字形式告知当事人调解的相关事项,克服交流障碍。

考虑到当事人属于特殊群体,浦城法院水南法庭决定采用“家事法官+特邀调解员+法官工作站”的模式开展诉前调解,遂邀请“百合花开”助残乐法官工作站在县残联的联络员辅助调解工作。因此前收到县检察院关于小丹系残疾人,属于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而发出的支持起诉书,家事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邀请县检察院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当天,特邀调解员围绕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方面的争议焦点和诉求,从双方的经济能力、本地消费标准、孩子实际需要等各方面分析,提出初步调解方案,法官亦从情、理、法3个维度引导各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整场调解由双方亲属为当事人逐字逐句手语翻译,大家给予充足的时间让双方当事人通过“手语+文字”的方式发表意见,并耐心解答当事人的每一个问题,询问其是否理解,直到向法官比划“ok”的手势。

最终,经过共同努力,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官拿来纸笔,通过书写方式,告知当事人后续程序。水南法庭通过“百合花开”助残乐法官工作站涉残疾人绿色通道,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连连比划着手语,表达对法官的感谢。

为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调解结束后,法官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双方要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给予子女更多关爱。双方亦承诺会履行好当父母的职责,并在大家的见证下,签署《关爱未成年子女承诺书》。

现实生活中,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如果残疾人智力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尊重其本人的合法诉求。此案中,小丹和小伟虽为聋哑人,但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婚姻是否解除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慎重、妥善保护其合法权益,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并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见证,对依法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尊重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弱有所扶,法润民心。下一步,浦城法院将继续发挥“百合花开”助残乐法官工作站职能,持续为残疾人提供便捷司法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司法需求,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何雅婷 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