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祥芝法庭:巧架解纷“沟通桥” 解锁百姓“烦心事”
巧架解纷“沟通桥” 解锁百姓“烦心事” ——石狮市人民法院祥芝法庭打造“海岸枫桥”诉源治理模式成效显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5日讯 “太方便了,没花一分钱就把纠纷解决了。”日前,拿到赔偿款后,重庆游客李某对石狮市人民法院祥芝法庭用心帮助,以及“老林调解室”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表示感谢。 原来,李某在石狮旅游期间,乘坐杨某驾驶的快艇在海上游玩时跌落,导致受伤住院治疗15天。之后,双方在经济赔偿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至祥芝法庭欲起诉杨某及其合伙人,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6万余元。 根据规定,发生在海上的海事海商纠纷属于海事法院管辖。然而,如果此时让李某到海事法院处理相关事项,必然增加其诉累和心理负担。对此,法庭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和海事法院协商后,就近分配调解力量,将李某引导至祥芝法庭“党建+”邻里多元解纷中心的“老林调解室”调解。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充分吸收群众基础深厚、调解能力突出的退休老人作为驻庭调解员,助力诉前化解工作,是祥芝法庭解锁百姓“烦心事”的“密码”之一。 祥芝法庭被称为海岸上的法庭,法庭不大,案件却不少,承担着沿海五镇的民商事案件,年均受理案件超过1000件。如何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成为摆在眼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该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抓前端、治未病”,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海岸枫桥”诉源治理模式,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立足闽南沿海特色,该庭不断拓展解纷“朋友圈”,与沿海镇村党组织建立诉源治理联合体,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收集民意、化解纷争。 “我要起诉船东蔡某……”今年1月31日,高某欲将蔡某诉至祥芝法庭。 原来,高某受雇于蔡某,2023年10月在渔船上作业时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左膝关节骨质未见明显错位性骨折及脱位现象。蔡某为高某支付医疗费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纠纷。 面对高某的求助,考虑到年关将至,该庭庭长谢凯歌随即拨打高某提供的海警局电话了解情况,并联系祥芝渔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祥芝镇政府渔业股,邀请3家单位共同参与调解。 “高某受伤住院后,收入减少,且他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理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次日,在3家单位共同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蔡某一次性当场支付高某赔偿金2800元。 联调共治,民间组织力量也是“有生力量”。该庭结合乡风民俗,吸纳“厝仔大爷”“老乡调解”、老人会、宗亲联谊会等民间组织力量,广泛吸收村干部、老党员、老船长、社会乡贤等组成义务调解员队伍,注重将当地传统地域文化引入调解过程,以当地文化提升认同程度、以传统美德消解对立情绪、以群众语言做好思想工作、以地缘优势促成矛盾化解。 “治已病”不如“治未病”。祥芝法庭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打造独具特色的普法课堂,开展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法治讲座等活动,以法治文化引领文明乡风。同时,按照“一法官挂钩一村(社区)”模式,深入一线协助村居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指导化解纠纷,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此外,该庭联合乡镇党委建立人民调解员驻庭跟班学习机制,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指导化解。依托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基层主要矛盾纠纷、乡镇社会治理态势,提出司法建议,为依法治村提供“法治体检”。 “小法庭”亦可有“大作为”。祥芝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用温情调解释放司法温度,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在“小法庭”里绘就新时代好“枫景”。2023年以来,该庭共推动796起纠纷就地化解。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吴春华 许少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