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公益诉讼 “回头看” 把好消防安全关 ——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现在充电方便多了,尤其是下雨天,不用担心头顶的电线了。” “在电动自行车充电示范点充电,方便又安全,再也不用把电动车搬上楼充电了!” 近日,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在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业主们向检察官诉说整改后的变化。马尾首批社区电动车充电示范点成功运行,这些示范点均配置有烟雾、火光、感应系统和喷淋装置,并计划逐步在辖区范围内推行。 今年2月,根据“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送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线索,结合上级检察院部署的“检护民生”专项工作,马尾区检察院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马尾区检察院迅速下沉检力对辖区三镇一街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的情况进行排查。 经核实,该院检察官发现,马尾区的多处住宅小区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充电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法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的问题,部分住户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部分居民小区的大楼架空层在未配置消防设施的情况下违规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这些情形都极大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马尾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为汇聚整治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马尾区检察院根据排查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电线、“飞线”充电、未设立独立充电场所、未设置喷淋及报警装置等问题线索,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7家单位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集中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份。各单位分别结合职能,共同就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了分析讨论,对共同推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和消防责任落实达成共识。 通过诉前检察建议,马尾区检察院促成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镇、街人民政府等单位在各自条线范围内积极履职。镇、街联合消防等单位开展安全检查60余次,对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村居家庭、沿街小场所、重点人群开展上门宣传活动;精准对接居民需求,设置专用充电配电箱20余个,对集中充电场所加装喷淋设施10余个。 区住建局还结合《福州市马尾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2处,下发整改通知单7份,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7处,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56辆,推动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示范点2个。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辖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开展整治,共检查4750余辆电动车,下发违法纠正单950余份,处罚14起。 各单位通过多点发力,分层次、多维度、全方位的联合整治,以“疏堵结合”的治理模式最大限度消除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共享共治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马尾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林磊 刘朱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