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开展专项督促执行行动
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开展专项行动 精准发力 终本清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5日讯 纵然烈日灼阳,也阻挡不了平潭法院执行干警执“心”而行的脚步。近日,平潭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梳理、严密部署,聚焦“小标的、大民生、清终本”,开展专项督促执行行动。行动中,平潭法院出动警车5部,执行干警20余人,还邀请了3名政协委员共同现场参与执行。其间,平潭法院采取上门督促、拘传拘留、张贴社会性公告等方式,共执行案件9件,上门督促2人,拘传6人,拘留4人,执行完毕4件,达成和解3件,均为终本案件清理,执行到位135万余元。 拘传一案调解数案 2021年,林某作为借款人,周某作为担保人共同与某银行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合同对借款方式和利息等做了明确约定。2021年7月份,林某开始逾期,周某作为担保人不得已垫付了银行的欠款。为追回欠款,周某向法院起诉林某偿还代偿款项。但直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林某仍逃避还款,多方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均查无所获,在案件即将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执行法官仍不放弃,决定再去被执行人家里走一趟。这一走,为案件走出了一条新路。 林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还在床上做着美梦就被法警带到了法院,其在家门口停放的车辆也被依法扣押。坐在羁押室里的林某还心存侥幸,对法官的调解漫不经心。“我们今天是从你家里带走你的,你的女儿也看着,周边的邻居也看着,我想没有哪个子女希望自己的父母是个不讲信用的人,你希望你女儿以后也是言而无信的人吗?……”看着面前仍然没有认识到事情严重性的林某,法官只能从亲情上做工作。思考良久后的林某终于松了口,“我愿意还钱,但是我现在没有办法一次性还清,我分期还,不要拘留我。” 经过关联案件,林某在法院还有其他将近10个涉执案件没有清偿。经办法官联系了各案件的申请人,对案件的还款方案进行逐案敲定,并让林某签订《具结保证书》,承诺按期还款,否则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小案不小办 6月27日早上7点55分,执行局办公室的座机电话犹如碎珠落地般急促响起,“法官,我看到欠我钱的王某了,就在院子里,你们快来啊!”申请执行人高女士打来了电话。 在高女士与王某的民间借贷一案中,王某欠高女士本金4.9万元长达5年之久均未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也一直躲藏不见。 “材料准备好,我们马上出发!”原定8点半开始的行动,因这个“意外”案件,执行干警闻令而动,提前出发。被强制带到法院的王某还在负隅顽抗,“你拒不偿还欠款,2019年申请人申请执行至今,你转移财产,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们可以依法对你进行拘留。”执行法官在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将其送到拘留所进行拘留。 中午11点10分,拘留所民警联系经办法官称王某表示愿意连本带利还款,并已联系家属筹款当日可还清,请求释放。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经办法官对双方制作笔录予以确认,该案圆满履行完毕。“本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不抱什么希望能拿到钱,现在能一次性拿到这么多钱,我太激动了。”收到银行转账的高女士脸上止不住笑意。 “回望征途千山远,翘首前路万木春”,平潭法院聚焦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结合“终本清仓”“交叉执行”专项行动,能动履职、精准发力、因案施策,着力攻坚执行难,进一步营造执行高压态势,让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吴健 高华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