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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肇瑾:以“水仙花”之坚韧 守护少年之青春

2024-07-16 15:35: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6日讯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有一个温暖而形象的称呼——未检“水仙花”团队。水仙花是漳州的市花,这个名字寓意漳州市检察院成员如同水仙花的花瓣,守护着孩子们娇嫩的花蕊。


“一路走来,有3个瞬间始终萦绕在我们心头,激励我们不断前行。”漳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沈肇瑾回忆道。

“我们发现很多孩子遭受侵害后往往不知如何诉说,导致案件发现难、发现晚。为此,我们组建以检察机关为主导、村(居)妇联主席、儿童主任等为主体的春蕾安全员队伍。”沈肇瑾介绍,2016年,漳州市检察院在全国首创“春蕾安全员”机制。

通过这个机制,漳州市检察院在第一次摸排中发现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位未满14周岁的女孩被其养父性侵长达3年。检察机关迅速采取行动,不仅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为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包括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监护权解决、生活保障、转校就学和心理辅导等。

经过一系列引导,如今这个女孩已经从学校毕业,开始全新的人生。

“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办案,而是在改变一个个孩子的人生轨迹。” 沈肇瑾得知女孩近况后,十分欣慰。

对该院干警来说,春蕾安全员机制还体现漳州市检察院工作的核心——爱。

此前,一次偶然机会,春蕾安全员发现一名8岁的孩子,被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父亲长期困在家中,不能上学。发现线索后,漳州市检察院立即行动,推动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最终帮助孩子重返校园。

“当他笑着向我们分享校园生活时,突然泪流满面地说了句‘盼了好久,现在我总算有学可以上了’,那一刻,我深深感受到这项工作的深刻意义。”沈肇瑾说道。

挽救未成年人,除了挽救帮扶那些受伤害的“春蕾”,对罪错未成年人则需要让他们真正迷途知返。为此,漳州市检察院在全省首创罪错未成年人“归航计划”,帮助迷途的孩子重返正道。

在一起盗窃案中,漳州市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引入专业社工进行家庭关系调适。最终,这个孩子不仅重返正途,还考上大学。

“在解除附条件不起诉的宣告会上,他一直对我们说‘谢谢你们,一直没有放弃我’。”沈肇瑾回想起来依旧十分感慨。基于他们的努力,未检“水仙花”团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漳州市检察院被中宣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国家级、省级荣誉20余项。

“这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面对这些荣誉,沈肇瑾表示,漳州市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将以水仙花的坚韧和芬芳,守护着每一个孩子的梦想,让他们的青春绽放最美丽的花朵。

(本报记者 洪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