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工人渔排工作时意外猝死 法官法庭“门外”巧解死亡赔偿纠纷
工人渔排工作时意外猝死,家属向雇主索赔,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金井法庭运用“三治融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法庭“门外”巧解死亡赔偿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7日讯 “我丈夫在其他渔排上收海带苗都好好的,偏偏在你们这里收苗,人就没了,你让我们怎么甘心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同心圆法治驿站里传出死者林某某的妻子悲切的哭声。 “老林是心脏病发作猝死的,只是猝死时刚好在我这里干活,也不能说就是跟我有关系啊,摊上这事我也很冤枉。”雇主郭某某心里也倍感委屈。 5月21日下午,一起因意外死亡引起的死亡赔偿纠纷正在调解中…… 调解现场 工人猝死 家属要求雇主赔偿 5月7日6时许,林某某在雇主郭某某渔排上工作约半小时后与同事一同步行前往环岛路作业。途中,林某某突然晕倒,同事发现后随即对其现场急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至医院。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林某某系心源性猝死。林某某家属遂向郭某某提出相关补偿要求,但双方对补偿金额产生争议、僵持不下。 平潭法院金井法庭接到平潭公安局金井支队联调邀请,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充分了解案件有关事实的情况下,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调解。后金井法庭联合平潭公安局金井支队警务社区大队、金井司法所,通过“三治融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次共同疏导双方当事人情绪,并向林某某家属释法说理,降低补偿预期。5月21日上午,双方终于就补偿金额16.5万元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下午签订调解协议。 雇主反悔 原是亲属出“馊主意” 然而,情况突变。 “超过10万元,我就不签!”5月21日下午,郭某某一坐在调解桌前便再次就补偿金额反悔拉锯,于是有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王法官,我爸就听您的话,您能不能再劝劝他,让他签了吧!”郭某某的大儿子气恼父亲的反悔,便对平潭法院金井法庭王法官说道。 王法官将郭某某请至法治驿站门诊室单独谈话:“老郭,我也理解你,但是补偿金额16.5万元当初是你提出来的,我们调下来也很不容易。我们说话得讲道理,你现在提的这个不超过10万元是有什么顾虑吗?”郭某某这才和王法官说起,中午他的一个亲戚打电话来教他这样说可以少赔一点钱。 “老郭,你这个亲戚说的话要不要听信,要你自己判断。我们说话要有理是不是?我们从‘天理’来说,林某某确实是在你那里干活的时候走的,你适当补偿不为过吧;再从‘情理’上说,林某某是他们家的顶梁柱,一家人就靠他工作养家,现在他走了,留下妻子和两个女儿,多可怜;最后再说‘法理’,从我们法律角度来看,我给你看下平潭现在的赔偿基数,如果这个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就算按照人道主义确定补偿数额,也可能会比我们之前确定的要高。你再想想吧!” 此时,郭某某紧绷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动容,点头按之前商定的16.5万元金额给予补偿。最后,在金井法庭、金井司法所、金井支队警务社区大队通力协作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成功将这一纠纷化解在法庭“门外”。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陈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