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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罗:“人大+法院”齐发力,力促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2024-07-23 09:46: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3日讯 近日,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受理一起因邻居入户门朝向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该院通过“人大+法院”工作法,化纷纷于无形。

经调查,连某系某小区业主,2023年从他人名下通过购买二手房方式获得现有01户型房屋产权,与林某父女名下的02户型房产及陈某夫妇名下03户型房产在同一层。在房产过户前,房屋01户型原业主与02、03户型户主签订有四邻协议,约定三户人房门均朝外开。连某取得房产所有权后,在准备装修前发现02户型入户门外开方式影响其出入,遂与林某协商,要求林某更改入户门开门朝向或变更入户门开门方式。然而,林某房屋刚装修不久,入户门安装花费不少,如果变更则需整体换门,林某不愿承担相关费用。

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经过物业公司居中协调仍无果。后连某向社区反映相关情况,社区引导连某至新罗区法律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寻求帮助。了解纠纷情况后,省人大代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陈如金、新罗区人民法院法官便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情况。

调解过程中,新罗法院法官根据现有合同及相关佐证材料及纠纷时间线索,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阐明法律关系,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其间,特邀调解员则结合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通过讲述邻里间互帮互助、和睦共处的故事,引导当事人放下成见,以更加宽容和理解的心态去看待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人大代表、法院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连某自愿承担换门费用,林某则承诺在一年内择期换门,握手言和。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立烽 廖文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