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让恶意职业索赔难为业
近年来,恶意职业索赔人恶意投诉举报和复议诉讼,导致部分企业陷入发展困境、大量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南安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找准专项整治恶意职业索赔乱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为营造安商、稳商、惠商、暖商的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该事例入选福建省发改委(营商办)2024年首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王某通过某平台先后在多家店铺购买1份7元的“花旗参乌鸡汤”,后以“店铺宣传原料含‘人参’、但实际以‘花旗参’替代”为由,向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店家赔偿王某1000元,王某才撤销投诉举报。这是南安市检察院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的一个恶意职业索赔案例。 南安市检察院先后走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12345政务服务中心等行政机关20余次,全面了解恶意职业索赔现状。经过系列调查核实后,该院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成建立恶意投诉举报认定标准,并制作行刑衔接移送标准和流程图,不予受理100件恶意投诉举报;针对法院未及时查询当事人涉案情况、认定普通消费者及不安全食品标准不一导致类案不同判的情形,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促成市法院加强当事人涉案查询力度、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斩断恶意职业索赔惩罚性赔偿利益链条;针对恶意职业索赔人利用民事诉讼、满意率考评等手段向职能部门施压情形,该院依法向12345政务服务中心、法院等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重点关注并仔细甄别恶意职业索赔人情况,促成依法治理。 为进一步从源头遏制恶意职业索赔,南安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建立恶意职业索赔行刑衔接线索移送机制,细化认定标准。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敲诈勒索违法行为线索,依法惩治恶意职业索赔犯罪行为。 同时,该院及时向泉州市检察院报告恶意职业索赔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泉州市检察院部署全面开展恶意职业索赔专项监督活动,扩大整治恶意职业索赔范围、提升整治成效,共破治理难题。 (张杨馨 曾丽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