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一名“三假”刑释人员的回家路

2024-07-30 14:50: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0日讯 近日,服刑人员王某意在管教民警的带领下办完出监手续,迈出武夷山监狱大门,踏上了返回尤溪县的回家路。

2023年1月,王某意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时间一晃1年多过去了,临刑释前,王某意的一句话引起了分监区民警的警觉。“警官,我是个孤儿。刑满后,你们把我送回尤溪县,我不想去四川,判决书上面的籍贯地址四川汶川是随便写的!”王某意急切地跟管教民警说道。

监区民警通过反复查阅案卷,显示王某意没有办理过身份证,个人信息都是自报的,2014年以来,有9次被判刑的记录。监区民警将相关情况汇报给监狱刑罚执行科,经过综合研判,民警认定王某意极有可能是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的“三假”人员。

在监狱领导的协调下,相关科室和监区迅速成立核查专班,开展对王某意真实身份信息的核查工作,拟定“实地走访+公安、司法局、乡村”等多方联动的核查思路。

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安置工作,是武夷山监狱严格落实刑罚执行工作的重要一环。民警深知,“三假”刑满释放人员如果出狱后,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任其在社会上游荡,重新犯罪的风险概率要大得多。为落实好王某意的帮教安置工作、降低再犯罪风险,监狱民警多措并举全力投入到彻查其真实身份工作中去。

今年5月底,监狱民警将王某意的信息寄送到案件侦办地三明市沙县区,委托当地司法局协助查明其真实信息。经向王某意盗窃案的经办公安民警和原审法院法官了解,同时深入走访,沙县区司法局凤岗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了王某意的一些信息——入狱前,王某意曾在尤溪县一带活动,自称“汶川遗孤,早年被人抱养到三明后被养父遗弃”。为了解关于王某意的更多信息,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积极与沙县区救助站取得联系,同时联合寻亲机构,将王某意的信息录入寻亲平台。

5月31日,沙县区救助站传来了好消息:“可以初步判定王某意为尤溪县新阳镇人。”同时,通过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将他的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实结果显示,王某意极有可能是尤溪县新阳镇某村村民罗某某的儿子。

今年6月初,武夷山监狱派出2名民警前往尤溪县新阳镇某村找到罗某某,求证有关王某意的个人信息。当罗某某看到王某意照片后,一眼就认出他就是自己的儿子——从小智力较常人低,10多岁时离家出走,已有10多年不见。

为彻底证实王某意信息的真实性,监狱民警在征得罗某某的同意后,及时采集了他的血样,风尘仆仆地赶回监狱,同时采集了王某意的血样,并于当天委托公安机关进行DNA血样检测比对。

今年7月4日,从公安机关传来一则振奋人心的消息,亲缘关系对比结果显示,罗某某和王某意确有亲缘关系。民警心头的谜雾终于解开——王某意就是罗某某的儿子。

得知结果后,罗某某难掩兴奋之情,没想到10多年后还能见到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某某不断向监狱民警表达感激之情,并表示会好好帮助儿子开启一段新的生活之路。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林文豪 杨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