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法院:“如我在诉”定分止争暖民心
老汉务工受伤,不料雇主身故,追偿之路横生波折。光泽县人民法院法官以“如我在诉”定分止争,赢得雇佣双方感谢—— “法官把我们的难处都看在眼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法官,我没文化,连怎么告状都不懂,还好你们帮我做主,谢谢!”近日,张老汉拿过调解书时,朴素的面容舒展出安心的笑容,对光泽县人民法院法官感谢道。 雇主身故 赔偿何寻 “揭老板这一走,我的赔偿成了‘无头账’!”曾经那个年过六旬仍身体强健、四处揽活打散工的张老汉,如今背脊都佝偻了几分。 2023年6月,张老汉受揭老板雇佣装卸鸡粪,作业时不慎从高处摔落,当下张老汉只觉得腰部有些许疼痛,遂请假自行回家休息,可当晚疼痛加剧,就医后被确诊为左股骨颈骨折。得知张老汉伤情,揭老板不但到医院探望,还先行支付了医疗费4.5万元。张老汉见揭老板态度诚恳又有同村情谊,也就安心治疗,未立即协商赔偿事宜。 可意外突降,揭老板突发疾病去世,这让张老汉慌了神。经鉴定,此次摔伤他已落下10级伤残,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且当初揭老板预支的4.5万元尚不足抵扣医疗费用,他的医疗费、赔偿成了“无头账”。 为维权,张老汉连忙起诉,但张老汉也“闹不清”是受雇于揭老板个人,还是其名下商户。首次起诉,张老汉只得将一家可能有关联商户起诉到法院。但依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死亡,个体工商户这个主体自然也随之注销,起诉的主体不存在了,张老汉的起诉被依法驳回。 转变思维 引导举证 虽首次起诉被驳回,但经承办法官释法析理,张老汉很快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再次起诉,要求揭老板的妻儿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5万余元。 但追偿之路再生波折。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承办法官询问张老汉是否有证据可证明揭老板留有遗产及双方存在雇佣关系时,张老汉却茫然无措。原来,张老汉只听说揭老板有钱,具体情况不详,且打散工极少会与雇主签订用工合同,他无法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自己的雇主是谁,案件进展一时进了“死胡同”。 如果苛求“大字不识”的张老汉自行摸索收证、举证,他的维权路极有可能也进入“死胡同”。承办法官迅速转变思维,依法引导张老汉举证,及时找寻揭老板房、车、地、银行账户等财产线索。 鉴于“张老汉受谁雇佣”系该案关键所在,而张老汉确无力自行收集相关证据,承办法官积极取证,从揭老板生前承揽的鸡粪装卸作业溯源,责令揭老板子女提供其父亲生前与上游企业签订的装卸作业合同,积极寻找“雇佣方”。 “如我在诉” 定分止争 随着取证的逐步深入,证据链条逐步完善,通过揭老板生前业务往来、张老汉工友的证人证言等多方证据已可证明张老汉与揭老板间确存在雇佣关系。而揭老板亦留下了房、车等遗产,生前经营的生意也由其子接手。 依据法律规定,张老汉可通过财产保全等措施固定揭老板遗产,待遗产分配明确后再对其理赔。但这样的方式是最适合张老汉的吗?承办法官不这么认为。当前张老汉虽已出院,但其亟待赔偿款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而揭老板留下的不动产目前尚未达成分配方案,少量现金也被全部投入到生意经营中,如此时对资金予以冻结将严重影响揭老板子女生产经营,更不利于张老汉合法权益的尽快实现。 因此,承办法官迅速组织了“背对背”调解,可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调解推进并不顺利,怎么办?承办法官选择从“如我在诉”理念出发,为双方详细释明雇员受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核算标准,耐心为双方分析各自诉讼的风险,引导双方从最有利于自己的角度考虑权利实现方式,双方的分歧渐渐缩小。 终于到了面对面调解的时刻。得益于前期沟通的细致,双方都对案件处理方式及结果有了合理预期。经再次调解,双方不仅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由揭老板妻儿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万元。揭老板的儿子还表态无需等其父遗产分配,他愿意“自掏腰包”先行承担张老汉的赔偿款。 调解后,不仅张老汉道谢不断,揭老板的儿子也向法官表达了感谢:“法官把我们双方的难处都看在眼里,时时处处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必须点赞!”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万凌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