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检察院让轻罪案件标本兼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今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的重大变化新形势,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结合危险驾驶、轻伤害、“帮信”等轻微刑事案件数量上升的实际,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探索强化畅快便捷轻罪治理新模式。 善用“志愿服务” 构建非刑体系新模式 面对轻罪案件数量上升,如何以检察履职做到标本兼治? 今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积极扩展“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考察”范围,根据犯罪类型,综合考量具体案件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准确评判起诉必要性,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服务。 与此同时,该院明确犯罪嫌疑人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填写志愿服务表,并由辖区交警等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把公益志愿服务完成情况作为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一个考量因素。今年以来,已有17名被不起诉人自愿参加公益服务。 做好轻罪治理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其实我们也没有多大矛盾,大家乡里乡亲的,既然钱都赔了,我们也愿意原谅他。”近日,一起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陈某(化名)说道。 此前,张某(化名)与陈某因借贷纠纷起争执,造成陈某受伤。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发后,陈某因正在气头上,遂要求张某赔偿较高数额,张某虽有认罪态度,但对陈某索要的高额赔偿难以接受。 为化解僵局,该院检察官充分利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向双方当事人介绍提存制度和规则,确保陈某的权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害人损失清单及实际情况确定提存金额,最终得到双方认可,有效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已适用该制度办理轻伤害案件2件,推动存缴保证金12万元,实现将“案结事了人和”贯穿轻罪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 此外,为推进高质效办案和矛盾纠纷化解双结合、双促进,政和县检察院开展“平安指导员”送法下乡活动。通过“专项普法+日常宣传”相结合,构建刑事和解“调解+综治”并行的新格局,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 创新履职方式 深化溯源治理提质效 轻罪案件关系着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看似“小案”,实则牵动民心民意。 在办案过程中,政和县检察院检察官突破个案束缚思维,对频发、高发的轻罪案件,总结归纳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将“简案”的数量优势拓展到社会治理“质量”的成效上。 今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坚持以案促改促治,深挖轻罪积弊成因,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畅通刑行双向衔接,完善不起诉案件线索移送等流程,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24份,有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本报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周庆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