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称被“家暴” 真相发人深省
8岁孩子哭诉被继母打骂,母亲欲变更抚养权,上杭县人民法院才溪法庭深入调查,发现情况并不属实—— 儿子称被“家暴” 真相发人深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继母打骂孩子!”今年5月,上杭县人民法院才溪法庭庭长张静分到一个变更抚养权的案件。阅卷时,看着原告起诉状中所写的申请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张静担心案件中年仅8岁孩子的处境,立刻联系原告陈女士。 一通电话引发纠纷 “前几天小朱哭着打电话,说他后妈经常打他,他想来我这边住,我都急死了。”电话接通后,张静刚表明身份和来意,陈女士便迫不及待地诉说对儿子小朱的牵挂和担心,希望法院尽快开庭审理,把小朱的抚养权变更给她。 原来,陈女士和前夫朱某几年前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朱由朱某抚养。此次陈女士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就是因为小朱几天前的一通电话。小朱称朱某现任妻子王某打骂他,可除了这通电话,陈女士没有提供其他任何证据材料。 挂断电话后,张静对案件进行梳理,心中有了思路。当务之急要搞清楚的是,王某是否真的经常打骂小朱? “你们平时与朱某、王某接触,感觉他们的性格脾气怎么样,有没有听说会打骂孩子?”当天下午,张静启动“家事民情四调查”工作机制,依托村居法官工作室向朱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开展庭前调查。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张静对朱某的亲戚乡邻进行走访。 第一轮走访的结果显示,朱某和王某平时待人和气,对小朱也比较疼爱,亲友邻居并未看到他们有打骂小朱的行为。随后,张静到小朱学校,向老师了解情况。根据反馈,小朱上学时,他身上未有伤痕,小朱也没有向同学倾诉过在家里有被继母打骂的情况。 解铃还须系铃人 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纠纷,往往能在“聊”中找到头绪。根据数年来的家事纠纷审判经验,张静决定组织双方到才溪法庭再聊一聊,分别对双方进行谈话。 “这绝对不可能,王某对小朱视如己出。平时也就他不听话的时候说说他,不至于打骂他……”在交谈中,朱某对王某打骂孩子的说法倍感吃惊,并坚决予以否认。 “我儿子难道会骗我吗?王某肯定就是打了小朱……”得知前期调查结果的陈女士仍然坚持认为无风不起浪。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场纠纷源于小朱的一通电话,为了查清事实,张静决定从小朱身上寻找突破口。 “平时都是谁辅导你写作业,写不好会不会被批评?”张静通过闲聊跟小朱拉进距离。 “王阿姨和爸爸都有教我写作业,没有骂我。就是我玩游戏、吃零食,王阿姨会训我……”张静慢慢引导孩子说出事情的真相。原来,小朱觉得最近王某在他玩游戏、吃零食方面管教太多,觉得在妈妈那边过得会舒服点,所以跟陈女士撒了谎。 富有教育意义的和解 童言无忌,却也发人深省。3个大人面对孩子的“谎言”,都觉得哭笑不得。 “你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好,但是你们的症结就出现在双方沟通过程中。之前的离婚协议,你们对小朱的探望权约定过于笼统,建议你们细化探望的具体流程内容。”在调解室,张静耐心地向双方提出建议。陈女士与王某从利于小朱健康成长及学习考虑,同意维持小朱目前的生活现状,由朱某继续抚养。 在张静的建议下,双方从陈女士的探望时间、探望频次、节假日安排、何处用餐、接送方式作出明确约定,并承诺双方本着友好沟通原则处理小朱成长教育问题,营造孩子健康向上的成长氛围。就此,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为及时关注小朱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今年9月,法庭向朱某及陈女士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醒他们小朱刚刚步入小学,是成长的关键期,在孩子成长教育中,要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尽最大努力降低离婚对子女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希望朱某和陈女士妥善处理好抚养和探望等问题。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华 黄志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