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检察院用公益诉讼守护“文化名片”
寿宁县被誉为“世界贯木拱廊桥之乡”“中国木拱廊桥文化之乡”,现存19座贯木拱廊桥,走进寿宁,就如同走进世界贯木拱廊桥天然博物馆。 在下党乡下党村口,地标性建筑鸾峰桥如龙贯卧。鸾峰桥不仅留下了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的足迹,还见证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三进下党访贫问苦、帮助解决发展中难题的故事。 “我们在履职中发现,过去这些贯木拱廊桥未得到较好的保护,在消防措施、桥体修缮、日常管护上均存在着不足。”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世福介绍。据统计,从1949年到2005年,寿宁县因自然、人为原因共毁掉28座木拱廊桥。 如何以检察履职保护好贯木拱廊桥这一“文化名片”,成为寿宁县检察院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2021年,寿宁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实地调查19座贯木拱廊桥保护存在的桥内焚烧点蜡、桥体涂鸦、消防设施补全等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8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行廊桥保护职责。 此外,寿宁县检察院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成立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创新中心,为贯木拱廊桥办理文物保险,成功解决廊桥保护专项资金空缺、部门职能交叉、专业保护缺乏等问题。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上级检察院推广,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优秀案例。 与木拱廊桥相同,古树名木同样见证着乡村的发展变迁。早在1996年,寿宁县就对古树名木开展针对性保护。2023年,寿宁县检察院主动融入该县“生态立县”发展大局,成立“检益廊乡”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组织开展古树名木公益保护专项行动。 在历时三个多月的行动期间,检察干警爬高山、钻深林,走访14个乡镇、300多个村落,调查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1200多株,对古树名木的现状、保护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踏勘摸排,为实现“检察蓝”保护“古树绿”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古树名木认定不准确、管理不规范、养护不到位以及日常监管缺位等问题,寿宁县检察院召集县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及14个乡镇相关负责人召开古树名木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协调解决整改措施,制发检察建议,适时开展“回头看”,形成保护合力,提升古树名木保护力度。 如今,在寿宁县检察院的努力下,那些被精心呵护的木拱廊桥和古树名木,犹如一道道灵动的笔触,在寿宁大地上绘就了一幅美轮美奂的美丽乡村山水画卷。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毛时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