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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工人终获51万元赔偿金

2024-10-25 10:31: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5日讯 “受工友们的委托,我代表17名工人送锦旗来了,感谢为我们全额执行到了共计51万余元的赔偿金。”近日,申请执行人曾先生将一面镌刻“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南平延平法院执行干警林小萍的手中。

曾先生等17名工人系南平市延平区某企业职工,在21世纪初,该企业曾是当地知名企业、明星企业、纳税大户。陈女士是曾先生的工友之一,她早在1999年8月就入职上述企业,2002年1月,陈女士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工作岗位为检验员岗位,合同还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延续。

但2016年7月起,企业出现经营困难,面临停产危机,后该企业靠帮他人贴牌生产勉强度日。陈女士没能干到合同期满,于2019年10月26日被企业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次日,企业向陈女士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290元。

和陈女士一起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共17人。陈女士等认为企业解除他们的劳动关系,他们依法应获得两倍的赔偿金,可是企业却只支付了一倍的赔偿金。于是,陈女士等17名工人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延平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一系列劳动争议案件。

延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与陈女士等人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属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被告应依经济赔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陈女士等17名工人的合法权益均到了保护,延平法院依判决被告向陈女士等17名工人支付经济赔偿金差额共计51万余元。17名工人中,最多的赔偿差额为4.7万余元,最少的也有2.3万余元。

17名工人虽然胜诉了,但要拿到赔偿金却不顺利。2022年,17名工人向延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延平某企业早已停产,且债务缠身,名下账户空空如也。

执行干警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生产设备正在出租给案外人使用,且有租金收入。这一发现让执行干警看到一线希望,延平法院立即向案外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把租金转入法院执行账户,用于支付17名工人的赔偿金。

“法官,被执行人正在出售部分设备,我们亲眼看到了,能不能帮我们把这笔钱扣回来。”林小萍说:“2022年,有工人打来电话提供这一线索,我们立即前往调查,查实被执行人出售了一批价值18万元的设备,我们依法告知被执行人此举涉嫌拒执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我们释法后,被执行人把这笔款转入到了法院执行账户。”

2023年至2024年间,林小萍先后四次从案外人处提取了33万余元租金,加上前年执行到那笔18万元的设备销售款,历时两年,终于全额执行了17名工人共计51万元的赔偿金。

“我们只是尽了一名执行干警应尽的职责,可是申请人却对我们称赞有加,人民群众的认可就是我们勇往‘执’前的强大动力,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我们一直在努力。”林小萍说。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曾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