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法院坎市法庭:“小案件”办出“大民生”
“小案件”办出“大民生” ——龙岩市永定区法院坎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原被告双方对案涉工程是否严格施工各执一词,这个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必须通过司法鉴定找答案。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案涉工程进行鉴定,鉴定费可能高达10万元。”阅卷后,龙岩市永定区坎市法庭副庭长江晓冬看着这个标的4万余元的案件卷宗,陷入沉思,也明白了为什么这起标的不大、法律关系也不复杂的承揽合同纠纷,拖了3年都还没个结果。 这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2021年4月,原告老黄与被告甲公司签订了《承揽协议》,承包了甲公司的“旧厂房拆除及新厂房搭建工程”,包工包料。期间甲公司支付了大部分的工程款,还剩4万多元的尾款没有支付。甲公司对还有尾款未支付没有意见,但认为老黄未按原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要相应地扣减工程款。 这个案件一旦鉴定,没有赢家。 江晓冬来到案涉工程现场,打算先把案件情况了解透彻,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当时我是让他这么做的,我也给他画了图纸,结果没有按照图纸上的来……”在现场,甲公司的负责人老刘对照着设计图纸,一一指出了老黄施工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之处。 “现在能不能按原施工方案返修?”第一个问题搞清楚后,江晓冬尝试引导当事人往解决问题的方向去。 “说起这个就来气,找了老黄说了好几次,他都一副与他无关的样子。本来就是他自己没有按照设计图纸来做,还好意思来起诉我,要打官司就打,我陪他打到底。”老刘越说越激动。 江晓冬有了调解的思路,但显然这不是一个调解的好时机。 回到办公室,江晓冬结合现场调查的情况和卷宗材料,对案件又进行了一次梳理,调解的方案也逐渐成形。先前的现场调查看似无功而返,但江晓冬却不这么认为,她始终觉得,调解不是和稀泥,得先把案件事实查清楚,才能找到最优解。 “老黄,我去现场看过你做的工程了,确实没有完全按照图纸来做,你没有做的部分甲公司要找人来加固。”江晓冬通过电话,把现场调查的情况告知了老黄。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老黄不再一接电话就滔滔不绝地诉苦,电话对面换成了许久的沉默。 江晓冬知道了,老黄对自己做的工程心中有数,便“乘胜追击”,给老黄算了算经济账。如果进行鉴定,一来是鉴定时间长,二来鉴定涉及高空作业,鉴定费用大概要10来万,如果鉴定出来对老黄不利,老黄可能需要承担部分鉴定费,这么一算,可能最后赢了官司还要“贴钱”。 “该给我的钱给我就行了……”老黄松口了。 调解不是迎难而上,而是要因势而为。在得知老黄愿意调解后,江晓冬也很想趁热打铁,但考虑到老刘可能还在气头上,专门等到隔天才给老刘打电话。 江晓冬同样给老刘梳理了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老刘终于打消了要把官司打到底的想法。 双方都同意调解了,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甲公司还需向老黄支付多少工程款? “我们之前有给过老黄4000块,这个要扣除。还有老黄做的工程有瑕疵,需要扣减一些工程款。” “4000块我确实收到了。现在加固甲公司那个工程行情价大概就是2万来块。” 连续三天,江晓冬一共给双方打了20多通电话。20多通的电话沟通,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小。离调解成功,只剩临门一脚。在第三日的上午,老黄提出了具体的金额,但表示要和工友再商量一下。江晓冬趁热打铁,建议尽快当面与老黄的工友们聊一聊。考虑到老黄其中一个工友腿脚不便,江晓冬就亲自赶到老黄工友住所的附近进行调解。 从下午1点一直持续到6点,经过多轮协商,老黄以及他的工友们与甲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甲公司支付15000元尾款,双方纠纷就此了结。次日,双方一同前往到坎市法庭签订了调解协议。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华 彭文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