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检察院撑起法治蓝天 护航青春成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日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一体推进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固本强基,守正创新,强化协作,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走深走实,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未检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双向保护 精准帮教 “感谢检察官的关心,我现在在学校过得很好。”日前,当承办检察官对小饶进行电话回访时,小饶在电话那头描述着自己的学习生活,将检察官的思绪拉回一年多前。 2023年8月,小饶与其好友相约在建宁县濉溪镇某别墅处实施2次入室盗窃,共计盗窃现金40000元。其中小饶非法获利13300元,其行为涉嫌盗窃罪。 基于小饶系初犯、偶犯,具有未成年人犯罪、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节,属犯罪情节轻微。考虑其当时系在校学生,经公开听证会后,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与其所在学校协作,根据小饶的涉案情况、自我认知等定制个性化帮教矫治课程,帮助其重返校园。 推一把是罪犯,拉一把是学生。在建宁县检察院未检部门的工作中,检察官们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双向保护——既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全员帮教、全程帮教,积极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引入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与启航社工签订合作协议,结合专业建议为涉案家庭提出改进家庭教育的针对性意见。 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2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4份,开展异地帮教1人,引进专业人士帮教11人次,帮助2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顺利参加中专升学考试。 协作配合 形成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此,建宁县检察院未检部门积极加强与县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2022年年初,该院在审理一起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对姜某某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详细了解其家庭状况、学校表现等情况,发现姜某某未有违法犯罪经历,在校园表现良好。 经综合分析,承办检察官发现家庭教育不到位是导致其法治意识淡薄、走向犯罪的深层原因。为此,检察官及时启动对姜某某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根据家庭状况、案件情况针对性向其制发“督促监护令”,聘请专业机构提供家庭指导服务,并定期回访督促效果。 同时,成立“春蕾安全员”教育系统分队,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及时发现、阻断、干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基础上,建宁县检察院还于2023年9月与相关部门会签《未成年人保护“五心”工作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关心、爱心、用心、贴心、恒心”的工作理念,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保护。此外,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立“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工作室,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在履职中凝聚社会力量。 多维宣传 提升意识 六一儿童节前夕,建宁县检察院迎来一批师生,他们在“麒麟未士·育莲”未检团队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在这个过程中,检察官对每处工作区域功能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真实案例,提醒同学们要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代表们参观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并组织观摩庭审活动,是建宁县检察院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做到心中有法的一个缩影。 法治宣传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建宁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充分利用“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等方式,对在校生进行法治教育,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麒麟未士·育莲”团队前往校园开展法治课5场,覆盖受众1000余人。 为扩大宣传覆盖面,该院还利用公众号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知法、懂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建宁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未检力量。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余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