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检察院探寻轻罪治理“最优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如何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是漳平市检察院一直探索的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以轻罪案件办理为切入点,会同法院、公安局协商研讨,先后出台《危险驾驶案量刑建议一览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量刑指导补充规定》(第三版),有效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 今年3月,漳平市检察院办理吴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从收案审查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再到开庭当场宣判,仅用4天时间。这是漳平市检察院积极适用速裁程序、推进轻罪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我们办理危险驾驶相对不起诉案件时,适用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模式,以‘不起诉+’做好轻罪治理后半篇文章。”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道。 2022年,漳平市检察院对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查”机制,通过“交通公益服务令”组织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走上街头,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开展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延伸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案件办理效果。 轻罪治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惩治犯罪,更在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在办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其他村民以养鸡场污染空气为由,集结围堵养鸡场门前公路,并殴打民警,妨碍民警现场执行公务。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承办检察官及时开展调解工作,从案件事实出发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大限度减少抵抗情绪。最终,陈某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今年2月,陈某被漳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将更多法治力量向社会治理延伸,让检察履职更契法度、更有力度、更显温度,先后被授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龙岩市青年文明号”“漳平市2023年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廖晶 张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