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虎贝派出所:“党建红”引领“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宁德市公安局虎贝派出所推进“林长+警长 ”工作机制 用“党建红”引领“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2日讯 “先生,你好,这里禁止带火种上山。”近日,宁德市公安局虎贝派出所民警黄谋成在日常巡逻时,发现有群众欲前往第一旗山野炊,故上前耐心提醒。 虎贝乡境内山清水秀,自然景观丰富,平均海拔810米,拥有蕉城区最高的山峰——第一旗山。平日里,民警们穿梭于各个山林、水域以及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严厉查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林区吸烟、野炊、烧田埂等野外用火行为,立即制止、迅速扑灭,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 今年以来,虎贝派出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实施“生态警务”,用“党建红”引领“警察蓝”守护“生态绿”,全力护好绿水青山之美。 该所推进“林长+警长 ”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强化林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构建严密的巡逻防控网络。民警与护林员、志愿者等人组成巡护力量,深入林区重点区域、重点地点进行摸排,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巡逻防护工作,全面排查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防范化解森林资源各类风险隐患。 “警察叔叔,我们发现了一只猫头鹰!”日前,虎贝中心小学3名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只猫头鹰幼鸟蜷缩在树下,无法飞行,便拿来了一个纸箱,小心翼翼地将幼鸟装进其中,送至派出所。民警余煌第一时间将猫头鹰幼鸟移交至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观察和养护,待能够自由飞翔、单独觅食后,再放回山林。 野生动物及时获得救助,得益于虎贝派出所坚持加强宣传教育,使得生态文明理念深深植根于群众心中。虎贝派出所紧密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野生动植物日”“全国生态日”以及森林防火等主题,深入校园、企业、村居等地,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倡导大家要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要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同时,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虎贝派出所共开展保护生态资源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参与救助野生动物3只。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范雅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