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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婆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2024-11-25 10:14: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面对想“躺平”的交通事故肇事方,永定法院坎市法庭给出最佳“解题思路”——

张阿婆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法官,阿婆真的感谢你!没有你,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11月15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坎市法庭“和贵”调解室里,72岁高龄的张阿婆紧紧握着法官罗玉婷的手说道。

去年9月,张阿婆在路上被李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受伤,送医治疗,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张阿婆无责任。张阿婆送医时,李某曾支付了一万余元医疗费。张阿婆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迟迟无法协商一致。因此,张阿婆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3万余元,扣除李某已支付的一万余元,仍应赔偿2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当事人双方联系,询问双方的调解意愿。张阿婆表示,在这起事故中受伤严重,入院治疗了40天,医疗费是本不富裕的儿子东拼西凑来的。她表示同意调解,希望法院帮忙尽快要回赔偿款。

而李某表示,事故中其驾驶的摩托车保险已过期,虽然愿意承担张阿婆的医疗费,但其家庭近年来因治疗(李某患有脑肿瘤疾病)疾病已花光积蓄,张阿婆住院时其支付的医疗费还是从亲戚朋友那边借来的,确实无法承担张阿婆提出的赔偿金额。

在了解双方调解意愿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张阿婆进行释法,讲解赔偿标准,厘清赔偿项目。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与李某所在地的特邀调解员联系,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向李某讲解法律规定,帮助李某放弃消极思想,积极面对。

经过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张阿婆与李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赔偿张阿婆1.6万元。调解现场,李某当场付清了赔偿款。

“谢谢法官和调解员,本来面对高额的赔偿款,我已经选择‘躺平’,但你们让我了解到法律不会因为‘躺平’而失效,只有积极面对才能解决问题。” 付清赔偿款的李某长长舒了一口气。

“我们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坎市法庭坚决落实‘案结事了人和’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展现了多元解纷、以调促和工作方法的蓬勃生命力。” 永定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坎市法庭庭长郭华珍说。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张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