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花蕾”应当怎样呵护? ——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今年以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压舱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为构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在严惩罪犯的同时,莆田市检察机关注重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保护和救助。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伤害和记忆创伤,充分发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优势,同步开展心理救助、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年仅16周岁的张某某因盗窃现金6000元,被公安机关移送荔城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张某某虽年纪不大,却因父母忙于生计、疏于管教,有着多达12次的行政处罚劣迹。为了“拉一把”帮教张某某,荔城区检察院召集其监护人、民警、社工、社区干部等召开评估会,综合考量后决定暂不羁押,将其送至莆田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矫治。短短十个月时间,这个迷途少年实现了自我蜕变,不仅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还当上了班长。荔城区检察院“社区矫正+专门学校”这一工作模式也得到上级检察院肯定,该案于今年6月成功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莆田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8 件171人,审查起诉124件189人,依法审结严重暴力犯罪19件23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真诚认罪悔改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52件69人,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学校或社会38人。 今年3月,涵江区检察院在办理马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受雇于某酒吧从事酒水销售工作。该院随即启动调查程序,针对行业监管问题依法制发磋商函,督促有关部门健全监管机制。 今年5月,秀屿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医疗机构未严格审核把关材料,为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情况,依法发出磋商函,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今年以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优势,强化溯源治理,共开展综合履职53件,办理涉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从行政公益诉讼中开展刑事立案监督11件,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 今年4月,仙游县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等人盗窃案中,发现杨某某等未成年人将盗窃所得用于购买散支香烟的行为。根据类案所反映的零售户拆包出售香烟给未成年人的监管漏洞,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协作机制,合力营造未成年人烟草“零接触”的校园周边环境。 莆田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66份;严惩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7件9人;向法院提出从业禁止建议2件2人,均获采纳;倒查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6件,监督纠正6件,追责2人。 城厢区检察院打造“星语课堂”家庭教育指导课,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司法社工帮助改善亲子关系70余人。 荔城区检察院上线的“美荔未来”云平台,集精准帮教、普法宣传、线索举报等功能为一体,为守护未成年人铸造“数字化”铜墙铁壁。 此外,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与社会各方携手开展普法教育84场次,选派57名院领导及未检干警兼任偏远山区海岛学校法治副校长,向全市1165所中小学赠送《木兰守护》普法宣传课件,让法治光芒覆盖更广更远。涵江区检察院“蒲公英”守护侨乡留守儿童的法治实践入选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创新事例。 (陈静 陈琦 叶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