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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检察蓝” 守护“罗源绿”

2024-11-29 15:29: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罗源县检察院协同多部门设生态修复金账户——

一抹“检察蓝” 守护“罗源绿”

放眼尽山林,绿地嵌流川。”寥寥数笔,正是对罗源美景的真实刻画。罗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生态修复理念,以“检察蓝”护“罗源绿”,在近几年生态公益检察实践中,不断探索如何将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效果更有效地回馈到生态保护中。在此过程中,该院协同多部门设立生态修复金账户,创新机制绘就生态治理新蓝图。

解“三大难题”

在多年办案实践中,罗源县检察院发现,生态修复资金存在专款专用难、审批程序繁琐、部门信息不畅、财务审计缺失等问题。该院遂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解决思路,积极谋划,商请11家行政部门沟通研究、协同配合,联合出台《罗源县检察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该《办法》规定,法检机关主要负责审查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公益诉讼目的的实现;财政部门负责严格规范审批支出资金,避免滥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负责专业审查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环环相扣、专款专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通过推进机制落地,破解“三大难题”——“谁来交”“怎么收”“怎么用”有了制度保障:从收缴方面,确定赔偿权利人,同时指定职能部门为具体管理使用人,并将资金使用范围从生态环境领域扩大到食药安全等公益保护领域,确定收支两条线的具体缴款办法;在管理方面,由检察机关从立项、实施到修复效果进行全过程监督,财政部门进行财务监督;在使用方面,明确6个步骤,即提申请、交方案、列预算、明目标、及时审、快拨付,在保证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快资金使用效率。

护远古之树

罗源县检察院通过联合设立生态修复金账户,多方联动、厘清分工,有效解决了生态修复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实现了生态修复金机制长期顺畅运作、成果切实落地。位于罗源县西兰乡甘厝村的水松群落正是上述《办法》推动生态保护落地见效的现实写照。

该水松群落是目前全国面积最大的天然更新群落,对研究其致危原因、科学推进保护与拯救具有极端重要的科研价值,省林业局、省林科院专家多次到罗源县现场调研。罗源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西兰乡政府共同建设水松群落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申请立项使用50多万元生态修复金用于水松群落保护,以今人之力护远古之树。水松与村居和美生艳,实现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创新治理成效获省委政法委、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被多家权威媒体专题报道。

除“悬顶之患”

该机制的顺畅运作不但有效回馈生态保护,更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和整改落实。

今年初,罗源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罗源县某水库上游河道内有一座近20米高的违建水坝,违规扩容20余万立方米(已达小二型水库标准)。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17年以来,虽经相关行政部门多次执法,违建坝体仍未被拆除,严重影响下游河道行洪安全,对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造成重大威胁。

针对该案违建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等问题,罗源县检察院通过邀请村居志愿者参加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了解到该案的关键系拆除资金无法落实。根据《办法》规定,该院立即向县政府申请召开专题会议,建议将已入库的45万元生态修复金先行用于违建水坝的拆除工作,确保在汛期来临前消除下游群众的“悬顶之患”。今年6月,涉案违建水坝已被安全拆除,行洪隐患亦得以排除。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