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东南法治论坛第三分论坛综述
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第四届东南法治论坛第三分论坛综述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围绕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了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在国内外的合法权益,给予民营经济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才能够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四届东南法治论坛第三分论坛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从企业海外投资法律保障、破产审判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刑事治理、知识产权为产业蓄势赋能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本分论坛由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斌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鹏教授与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徐莉教授评议,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永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高晓嵘、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日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知识产权官兼知识产权管理部总监孙明岩分别作主题发言。 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永东指出,2012年起全球第五次国际产业链开始向东南亚等国家转移,中美贸易争端加速了全球供应链转移和重组,在此背景下,中国企业开始不断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投资。印尼是中国企业主要投资目的地之一,中国当前已成为印尼FDI(外国直接投资)贡献第一的国家。他认为,应当建立全新的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格局,将中国法治经验予以推广,并且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应当建立由中国律师主导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10月,中国国际商会联合有关国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智库等共同发起设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2017年,在中国和印尼两国政府支持下,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率先设立印尼投资服务中心,为中资企业投资印尼提供服务;2023年在印尼雅加达设立办公室,由中国律师和印尼律师共同为中资企业在印尼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高晓嵘认为,破产处置不是单纯的司法活动,破产程序中要解决大量的非诉讼衍生问题。《企业破产法》虽规定了破产程序中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和路径,但破产程序中政府职能部门应如何协调配合并无相关配套制度,导致破产处置困难重重。 在破产审判中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打通破产处置的“最后一公里”,显得尤为必要。她阐释了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审判有三个方面的作用,即完善我国现行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的重要要求,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自2015年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各部委出台的多份文件明确提出要求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以来,浙江、上海、江苏、北京、湖南等兄弟省份先后出台相关文件措施,加速落实中央要求。福建省各地市均建立了市一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她分析了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审判的现实困境,府院联动机制存在运行受阻、职责定位不明、政策支持不力、职能优势缺失、沟通协调不畅、信息研判滞后等问题。她建议建立省级层面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健全完善破产府院联动运行机制,明确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的职权划分,解决破产处置中的重点难点,建立破产大数据共享研判机制。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日金分析了民营企业腐败现象,根据利益传输的方向将民企腐败犯罪进行类型化划分为民营企业外部腐败和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指出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进行打击治理的必要性,并且梳理了法律规制民企腐败犯罪的发展脉络。他选取了2020年以来L市办理的76件民营企业腐败案件作为样本进行分析,总结出民营企业腐败犯罪存在涉案罪名集中、小微企业居多、行业分布广泛、基层作案较多、案发环节集聚、报案案发较少等特征规律,并进一步剖析了其内生性成因。当前,惩治民营企业腐败犯罪主要存在以下难题:一是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为避免漫长的诉讼时间支出、企业账户冻结、合作伙伴质疑等负面影响,更倾向于内部处理而报案较少,导致立案难;二是手段隐蔽、知情人少且大量原始证据容易被销毁导致案件查办难;三是罪名重叠甚至转化、民刑交织导致认定难;四是社会治理能力不足导致预防难。他建议坚持检察一体履职凝聚办案合力,破解民营企业腐败犯罪认定难问题;发挥审前主导责任提升办案质效,破解民营企业腐败犯罪立案难和查办难问题;延伸检察履职触角推动社会治理,破解民营企业腐败犯罪预防难问题。 宁德时代首席知识产权官兼知识产权管理部总监孙明岩认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市场,用好用活政策,加大研发力度,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使之成为一个强劲的增长点。他分析了汽车全面电动化带来的新机遇:陆域交通的电动化按下加速键,海域交通自动化按下启动键,空域交通电动化按下预备键。新质生产力是科技创新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生产力,助推电池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我国当前大力支持新能源创新发展,已经实现电池研发全面数字化+智能化,因此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他总结提出,宁德时代是我国储能电池领域的龙头企业,立志成为全球新能源行业科技创新企业,并且制定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了一个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团队,为创新成果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陈鹏教授和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徐莉教授对四位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认为发言内容丰富、观点务实、论证精彩,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在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方面的探索进行了总结,对破产审判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刑事治理、企业海外投资保护法律实践、知识产权为产业蓄势赋能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分析了当前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针对企业破产案件,学习借鉴浙江、上海、江苏、北京等地的经验做法,建立省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可以使府院联动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对于民企内部腐败对刑事治理,除要解决立案、查办、认定、预防的难题外,还需要关注定罪量刑以及损失追偿的问题;中国律师积极参与国际化产业转移,顺应了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需求,对中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提升话语权、加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权益保护、推动中国律师在国际舞台上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除加强外部法治保障之外,也应完善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宁德时代在这一方面树立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标杆。四位发言人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可行性方案,有助于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叶文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