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法院:8起物业纠纷一次性化解
业主拒绝交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宁化法院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8起物业纠纷一次性化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1日讯 “在你们耐心、专业的调解下,我们的矛盾也圆满化解,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期,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速裁团队庭前调解,让8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到高效化解,获得物业公司和业主的一致好评。 业主拖欠物业费 法官了解找原因 自2020年5月起,宁化某一小区8户业主未交纳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该8户业主诉至宁化法院。 案件立案后,被流转到速裁团队。在了解基本案情后,速裁团队法官发现该系列案件虽涉案标的小,但涉案人数较多,一旦处理不当,极易激化双方矛盾,不仅难以实质化解决问题,还可能对社区治理带来新的隐患。为妥善化解各方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耐心倾听双方诉求。 “小区安防设备形同虚设,我丢失的财物无法查找。”“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物业也不管理。”“小区电梯经常故障,物业也没有及时维修……”一些业主抱怨道。 “业主不交纳物业费,我们经营困难,也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物业公司也表达了自己的难处。 电话中,尽管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但承办法官了解到业主不愿意交纳物业费的具体原因。找准双方反馈意见的矛盾焦点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 争执不下起波澜 上门调解化心结 但在第一次调解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尖锐,双方互不让步,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若该系列案件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还不利于构建和谐物业、和谐小区。”抱着圆满化解的想法,2024年6月,承办法官决定走进社区上门调解。 一开始,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 “作为业主,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通过正确途径进行协商,而不是拒交物业费。如果大家都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只会陷入恶性循环,又如何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呢?” “作为物业公司,你们也应与业主多沟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见双方放下成见,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继续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逐一解答与分析双方提出的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调解,物业公司表示将持续整改,端正态度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尽可能让业主满意,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物业费。业主则表示理解物业公司的难处,今后会协商处理问题,互谅互让。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业主当即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当场撤诉,8起物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曾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