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三都澳全省首创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工作模式
线下转线上,不再“来回跑” ——宁德三都澳全省首创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工作模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5日讯 提存申请审核、到账确认、文书签收、提存到账……不久前,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收到蕉城区人民法院发起的执行案款提存公证申请,依托“公证处提存管理系统”,承办人员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原本需要耗时15天的提存业务,仅用不到一天的时间便顺利完成到账。 2023年,三都澳公证处精心选树培育“宁小证,为‘宁’办”148品牌,在全省首创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工作模式并全面开展提存业务。2024年,三都澳公证处深化提升“宁小证”品牌,优化办证流程,联合蕉城区人民法院、中信银行宁德分行开通“公证处提存管理系统”,实现提存业务由线下转线上全流程办理,进一步提升提存款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了办理提存公证业务过程中在法院、公证处和银行“来回跑”,大大提升了司法效率。 “以前在处理执行案款提存公证业务时,整个过程下来,我们至少需要跑两趟公证处。”蕉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说,自从“公证处提存管理系统”开通后,只需要在法院的电脑上登录系统,线上发起提存申请,全程无须离开办公室,非常高效便捷。 “依托公证处提存管理系统,我们可以把整个流程透明化,做到各环节紧密相连、线上操作有迹可循。”在三都澳公证处,工作人员一边演示该系统操作流程,一边介绍道,该系统还提供“一案一户”管理、文件一键生成等功能,工作人员可以在系统中一键生成申请表、受理单、笔录、公证书等各类必需文件,真正实现了流程的简化和效率的提升。 三都澳公证处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工作模式属于全省首创。在执行案款提存公证实践中,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发放的执行款,可提存至公证处提存账户内。提存后,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由公证处直接向领款人拨付案款,不仅解决了法院执行工作中案款对应不明、汇款信息不详、执行款无法及时发放等案款管理难题,还解决了执行案款长期未发放、案款管理廉政风险高等痛点和堵点,最大限度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淇锋 黄北烨 乐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