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终于可以重新招租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6日讯 春节刚过不久,德化县龙浔镇环城南路一店主林某,迫不及待地将印有“旺铺招租”字样的鲜艳红纸贴在店门口。 “感谢法院的执行,我的店面关门一年多,现在终于可以重新招租了!”林某紧握身边德化法院执行法官的手,难掩激动。 2022年4月,林某将该店面租给张某,双方签订一份“店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两年,如张某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林某有权解除合同。后因张某未及时支付租金,林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张某应将店面腾空退还给林某,并支付尚欠的租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但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林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福建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微信、支付宝、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人林某已有近一年未与张某联系,其也不知道他的下落,只听说是外出打工。 “因为张某迟迟没有腾空,导致店面现在都没办法转租,我损失了不少钱,希望你们能早点找到他的下落,把店面腾空,我好租出去!”面对执行法官,林某请求道。 为了早日找到张某腾空店面,执行法官想尽办法,通过户籍信息、网格查询、多次走访等,终于在今年春节前夕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张某称自己人在外地打工,过年回来就到法院解决此事。 2月6日,节后上班第二天,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称愿意将店面腾空退还给林某,希望法院能组织双方就租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进行调解。执行法官遂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就何时腾空及租金支付等问题进行现场调解。 经过执行法官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张某于次日将店面腾空退还给林某,并当场支付拖欠的租金1.5万元,林某同意放弃部分债权。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罗少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