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彰显司法温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7日讯 “原本以为打官司就是冷冰冰的对簿公堂,没想到如此有温度,这份谢意我必须当面表达!”近日,当事人李某携其家属走进惠安法院,将一面印有“ 全心全意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民二庭法官黄婷婷手中,感谢其在办案中细致说理,并对她为民司法的工作态度点赞。 一个月前,李某向惠安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吴某依据欠条向其偿还购车款24万余元,并提供了该欠条作为证据。欠条载明,吴某尚欠李某购车款24万余元,所购车辆的车牌号为闽C×××12,吴某在欠条上签名捺手印。 “欠条上车牌号处有手写涂改痕迹!”接手该案后,承办法官黄婷婷在梳理案情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了该欠条存在的问题。带着疑问,黄婷婷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 “我本来要向李某借款,所以出具了欠条,但他并没有实际支付24万余元。”吴某表示。同时,吴某提供了车辆转让协议、行驶证等证据,用以证明欠条上载明的车牌号为闽C×××12的车辆为其本人向他人购买,并非向李某购买,其未欠付李某购车款。 “这欠条上原本写的车牌号是闽C×××34,这辆车是我自己的。当初这辆车被吴某私自卖掉了,我要他把钱赔给我,这才写下了这张欠条!又想着车已经被卖掉了,就把车牌号闽C×××34手改为闽C×××12。”对于车牌号的涂改,李某解释道。 双方主张大相径庭,究竟孰真孰假?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黄婷婷当即决定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并调查情况。由于吴某身居外地、路途遥远,黄婷婷同意其通过线上方式远程参与调查协商,以减轻其诉讼成本。 协商当天,吴某表示其对欠条上的签名无异议,但李某并未实际向其付款或出售车辆,故要求李某进一步提供证据。而李某则坚持吴某应当向其支付款项。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协商,双方仍争执不断,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双方当事人针尖对麦芒。为了妥善化解该案,黄婷婷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与双方逐一沟通。在一次次逐步深入的交流后,黄婷婷认为当前没有充足证据可以证明欠款事实存在及欠条涂改的真实原因,是案件陷入僵局的核心因素,在此情况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高,但如此做法显然无法化解双方矛盾。为此,黄婷婷站位当事人角度,结合矛盾症结,向原告李某进行释法说理。 承办法官从欠条上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并非李某、欠条本身存在涂改痕迹、仅有欠条证据不足等事实入手,客观分析李某在本次诉讼中可能面临的情况,释明在当前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李某可能要承担的后果以及其需要补充的证据,并对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耐心、客观地解答。 1月21日,经过承办法官黄婷婷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李某逐渐认识到本案当前的客观事实与继续诉讼的利弊情况,遂表示要撤回该案,待找到新证据后再与吴某自行协商。 “真的太感谢您了,我写欠条时都没有注意这些问题,多亏您这么耐心给我说明分析……”尽管事情尚未解决,但李某却从承办法官的细致耐心释法中感受到司法温度。事后,为了表达对承办法官黄婷婷在诉讼过程中专业全面的释法说理与切中要点的利弊分析的肯定与感谢,李某特地制作了锦旗送到法院。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曾浠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