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扎实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
法官进“厝边” 纠纷化“无形” ——惠安法院扎实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4日讯 “老王,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即便你还没住进来,却也在享受着物业服务了,你看你们小区这设施、这绿化、这安保做得还是相当不错的,而这都要靠大家交的每一分物业费来维持……” 近日,惠安法院城关法庭在辖区某小区巡回审理一起业主以未入住为由拒交物业费而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邀请小区居民旁听,更通过庭审释法,阐明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就算业主买了房没有入住,也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业主当场一次性交了所欠的物业费,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我家漏水该找谁?”“楼道杂物归物业管吗?”庭审结束后,法官就被小区居民团团围住,咨询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而法官针对居民的问题,一一解答。 这样的场景,正是惠安法院扎实开展“三官一律”工作的真实写照。 基层矛盾纠纷如何及早发现、化于萌芽?前移司法服务、深入基层排查是关键。 2024年10月以来,惠安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 “三官一律”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中的重要作用,统筹优化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小区机制,实现纠纷化解在前沿,服务群众“面对面”,便民普法“零距离”。 惠安法院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带队走访,紧盯婚恋纠纷、邻里冲突、经济纠纷等基层常见矛盾风险,摸排安全隐患,开展预警研判,推进纠纷前端化解、问题实质解决,防止矛盾激化、风险升级。该院将“一小区一挂钩法官”落到实处,组织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小区,实现走访座谈、排查纠纷、实地解纷常态化,靠前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前沿。 鉴于物业纠纷在社区中屡见不鲜,为“零距离”以案释法,惠安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社区,开展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解等工作,通过发挥个案的示范引导作用,实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为依法保护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物业纠纷的发生,惠安法院还积极开展“家门口普法”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突出、有的放矢的专题讲座,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案例经典、生动直观的普法宣传手册等,切实提升辖区居民法治意识,助力物业管理提升。 数据显示,自2024年10月以来,惠安法院开展“家门口普法”活动40余场;法官进小区次数达50余次,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执法进小区10余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 从法官坐堂到走进“厝边”,惠安法院用实际行动让司法服务真正融入街巷阡陌,守护万家灯火好“枫”景。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刘素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