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以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020-04-08 16:16:32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本网讯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大田乡大田村地处乡境中北部,是泰宁县大田乡集镇所在地,距建泰高速公路寨下互通口4公里,距泰宁县城31公里,全村设有9个村民小组,共有412户1612人,村落面积13.67平方公里。先后被授予“全国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省级文明村”“第二批中央红军村”等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三明市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

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大田村始终坚持社会治理法治先行,以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持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提高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培育普法骨干参与乡村治理

坚持党建引领
村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利用党员e家、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党员法律法规学习,定期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解涉农普法案例,全村党员成为首批“法律明白人”。

实行干部带头
“村两委”带头学法用法,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宣传骨干”。

做到全面覆盖
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将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培养成普法骨干,经常性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培训,全村每户都有一名“法律明白人”。普法骨干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及平安创建活动中,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社会治理中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重塑村规民约规范乡村治理

坚持村规民约法治先行,村党支部积极引导村民依照法定程序制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注重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结合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平台,邀请村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村规民约制定,规避与法律法规不符的内容,制定的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互融合。依托村两委、乡贤成立的红白事理事会、老年协会、民主议事会、禁毒禁赌等村民自治组织,将环保、敬老、禁毒、禁赌等内容作为村规民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融进村民心里。结合村规民约开展了禁止“带彩打牌”“一村一孝廉”“法治大田”“平安大田”等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抵制了黑恶势力、封建迷信、邪教组织,辖区内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树立了良好的文明乡风。
实行民主法治保障乡村治理

落实民主决策
大田村秉承民主法治理念管理村务、发展村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老年协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相关要求做到民主决策,涉及村集体、村民利益的合同必须先由村法律顾问把关审核,切实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和决策追求制度。

实行民主监督
村部设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每月定期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心的村务、财务、党务数据,随时接受村民查询。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每月定期集体会审账目,对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村民对村财政情况的知晓度,提高了村务民主管理水平,有效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村两委”及61名党员服务意识、法治观念强, 依托“党建服务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带头为村民排忧解难、办实事好事,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平安大田”夯实群众基础。

开展民主评议
在村部设立意见箱并公示监督电话,村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民主监督途径畅通,民主评议落到实处。营造法治氛围推动乡村治理

建成法治文化阵地
2019年落成占地600余平方米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是推动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园内法治长廊、刻有法治内容的原石、法治景观小品等让村民在休闲、娱乐、健身之余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文化。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
在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邀请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所站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化“法律进乡村”“宪法进乡村”。2018年,按照“一户一本”原则,在全村范围内发放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汇集了法律常识、办事大厅导图、司法为民导图、便民服务导图、常用号码五项内容的书籍《百姓法治宝典》412本,提升了村民法律素养,扩大了法治宣传社会效应。(泰宁县司法局大田司法所 袁丽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