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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航计划”守护罪错未成年人未来

2020-11-09 10:04: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专访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阳伟

主持人:拥抱法治新时代,踏上平安新征程。大家好,这里是由福建省委政法委、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法治报、福建长安网联合推出的“共建共治共享·守护福建平安”系列访谈。我是人民网的主持人郑窈。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阳伟,他今天要和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归航计划”。欧阳检察长,您好!欢迎您!

欧阳伟: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说到“归航”,一般都是形容交通工具出发之后再返回原点,那么我们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的这个“归航计划”又是寓意着什么呢?

欧阳伟:正如主持人所说,“归航”是出行后返回原点,我院制定的“归航计划”也是沿用此意。目的是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及时纠正行为偏差,引导他们尽早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帮助迷途少年及早归航。

主持人:那“归航计划”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哪些“迷途少年”呢?

欧阳伟:我们“归航计划”明确了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因实施严重不良行为被行政处罚的,已实施犯罪行为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还有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的罪错未成年人。当然了,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我们依法惩戒,也会罚当其罪。而对于犯罪行为较轻的罪错未成年人,我们在他们行为初期及时地纠正,能使其避免更大的罪责。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漳浦县罪错未成年人“归航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是在今年5月开始正式推行的,那么当时想到“归航计划”的契机是什么?

欧阳伟:制定“归航计划”是从办理一起成年人拉拢、引诱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思考、总结出来的,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的要求。2018年底,我们在办理蔡某等人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占三分之二,这些未成年人辍学闲散于社会,被蔡某以在娱乐场所免费喝酒、玩乐等手段引诱、拉拢,形成“阿泽团队”。参与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这些未成年人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因情节较为轻微被不起诉,有的因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从中发现,这些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在早期参与犯罪的情节也较轻微,如果当初能够被及时地引导,可能他们也不会犯更大的错。我们的“归航计划”就是通过发动基层力量,对罪错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帮教、观护,破解“小错不管、以致犯罪”的问题。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这些罪错未成年人在他们犯小错的时候,如果没有被及时纠正,那么就有可能走向犯罪的道路,这对未成年人自身、家庭以及社会都会带来不良的影响。那么,我们的“归航计划”是如何对这些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的呢?

欧阳伟:“归航计划”建立了一套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动态观护的干预教育机制。首先,我们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我们与公安、法院、司法、教育、团委、妇联等机关单位建立了议事协调机制,打造共同责任联合体,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的交流、共享。其次,我们建立固定的临界预防观护队伍。临界预防观护队伍是由各社区基层组织的妇联主席、各中小学校的团委书记或者辅导员组成,力争做到专人负责、全面覆盖。第三,细化工作规程,以建档管理、定期走访、动态观护等方式开展观护工作,观护期限则根据罪错行为的轻重确定,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主持人:看来这个“归航计划”对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那么除了“归航计划”,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又是如何办理普通的未成年人案件的呢?

欧阳伟:首先,我们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严打击、从重量刑建议,及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其次,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坚持宽严有度、罚教得当,对行为性质较为恶劣、危害后果较大的涉罪未成年人,在依法惩戒同时注重科学帮教;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19年以来,我院共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了不起诉决定,对22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起诉,适用率达到95%,帮助8人考上大中专院校,6人实现就业。

主持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真心地希望每一朵都可以绚丽绽放。那么今天也要特别地感谢欧阳检察长做客我们的演播室,让我们了解到了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在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谢谢您!

欧阳伟: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主持人: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