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推行认罪从宽制度 推动扫黑除恶斗争

2020-11-19 10:36: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专访福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立新

主持人:拥抱法治新时代,踏上平安新征程。大家好,这里是由福建省委政法委、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法治报、福建长安网联合推出的“共建共治共享·守护福建平安”系列访谈。我是人民网的主持人郑窈。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福清市人民法院的林立新副院长。林副院长,您好!欢迎您!

林立新: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林副院长,在我们访谈的一开始,想请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福清市人民法院这些年来在扫黑除恶案件方面所取得的一些成果。

林立新:2018年以来,福清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33件234人和1个被告单位,现已审结30件223人和1个被告单位。

主持人:那么在这些案件当中,有没有哪个特别典型的案例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

林立新:在这里,重点介绍一下福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的首起也是最难办理的涉黑案件——林德发、林风等人涉黑案。该案打破了福建法院的许多记录,是福建法院审理的庭审时间最长,参与辩护的律师人数最多,庭审驾驭难度最大,也是第一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的重大敏感涉黑犯罪案件。

主持人: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很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社会的繁荣稳定,应该说老百姓只要听到黑社会都是恨之入骨、咬牙切齿,我相信这一点法院的干警们也能够感同身受。那么我们在办理这些涉黑涉恶的过程当中,也是情况比较复杂的,那我们积累了哪些办案的经验呢? 

林立新:在抓好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福清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涉黑恶案件审判经验。2019年,福清市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介绍,广西高院等十多家外地法院前来进行经验交流学习,多项涉黑恶案件审理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并向全国法院推广。在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在涉黑恶案件中引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经验成效。福清市人民法院早在2016年就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在涉黑恶案件中适用该项制度具有天然优势。经过充分研究论证,福清市人民法院全国首创在涉黑恶案件中引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采取先易后难庭审形式,将认罪认罚及认罪的被告人与不认罪的被告人分开庭审,分阶段审理、层层推进,极大促进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的“双提升”。事实也证明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清市人民法院共审结涉黑恶被告人22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128人,适用率达57.4%。一是促进认罪伏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稳定了被告人的供述,达到简化举证质证等庭审程序、巩固证据、查清核心犯罪事实的效果;二是缩短庭审周期,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的涉黑恶案件平均庭审周期仅1.8天,林德发、林风等人涉黑案仅用2天时间完成认罪认罚的29名被告人的庭审;三是落实从宽量刑,林德发、林风等人涉黑案件从审判阶段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后,公诉机关对认罪认罚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平均降低了2年,法院判决也采纳了量刑建议。

主持人: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在众多重要的工作当中,在我们法院里有一项是“案件清结”行动,那么今年正好我们又遇到了新冠肺炎疫情,是不是也给我们的这项行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林立新: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福清市人民法院为确保收官之年专项斗争取得全胜,在统筹谋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借助法院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成果,立即着手将一个科技法庭改建成远程视频数字化法庭,并对接看守所等办案单位设备平台,开展线上开庭审理、宣判等诉讼活动。同时,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福清市人民法院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审理工作的若干办法》,有效保障案件审判公正规范、安全高效。疫情期间,福清市人民法院共线上开庭审理涉黑恶案件5件8人,有效地推进了“案件清结”行动。

主持人:看来我们要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决心是不会因为任何的困难而有所松懈的。那么今天我们要特别地感谢林副院长做客我们的演播室,谢谢您!

林立新: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主持人: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