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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宪法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依法治企

2020-12-03 09:33:57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随后,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党中央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决定在全党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独特的作用。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符合党心军心民心要求的好宪法,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宪法的根本性地位决定了宪法应当总体保持稳定,宪法稳定也是国家稳定的基础。但宪法的稳定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宪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是保持宪法根本性、权威性、时代性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一条基本规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境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从制度上作了完善保障,全面维护和树立宪法权威,实施宪法被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迈出了新步伐。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法、国歌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我国各项法律规定从纸面走入生活,各项权利从制度走向现实。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适时修改宪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特别是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宪法更加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愿望,及时启动宪法修改工作,这是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于确保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极为深远的历史影响。通过2018年的宪法修改,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及时载入庄严的法律,不但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充分发挥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根本法作用,也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如今,宪法日益走进现实生活,宪法精神得以落地生根,宪法成为定国兴邦、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了根本法治保障作用。

今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目标和要求,也对我们国有企业全面依法治企提出了新要求。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立法与改革始终是相辅相成的。在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步伐中,学习宪法的重大指导意义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早在2016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就发布了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完善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国际化经营,着力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大力提升法律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依法规范管理;强化领导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7月,国资委党委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规定》的出台对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也为其他国有企业,甚至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作出了表率。

依法治企是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让法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活动,就能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促使企业形成依法治企的经营模式,转变企业利润的增长模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依法治企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和长青不败的基础,企业只有诚信守法、遵章守规,不断推进依法治企,才能进一步开拓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面对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坚持依法治企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积极构建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助于树立我国企业良好的国际形象,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社会的整体声誉。

坚持依法治企的重点是做好事前防范、事中管控和事后监督,形成闭环管理机制,要正确认识企业当面及今后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内外部环境,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学法、知法、守法,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人人信仰法律、敬畏法律的良好法治氛围。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广大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我们必须要加强法律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参与法治实践,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事业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楼英瑞 唐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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