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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之完善

2022-09-30 10:39: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杨小强(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三级高级检察官)

构建一套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机制,对涉案合规整改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促进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是涉案企业合规制度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采取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模式,积极探索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第一,准确定位涉案企业合规参与各方的角色。明确检察机关、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组织、涉案企业四者的角色和关系,这是确保第三方机制独立性和中立性的基础。

第二,确保合规监督员的适格性。应当从专业知识、技能条件、中立性条件等方面设置合规监督员的选任标准,以确保合规监督员符合履职要求。

第三,明确监督评估费用承担。监督评估费原则上应当由涉案企业承担,但为了不给涉案企业造成过重负担,监督评估费用标准不宜太高。基于监督评估工作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可以参照人民监督员的履职经费开支范围、保障标准等予以明确。

第四,建立明确化、可量化、差异化的合规标准。为了有效监督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避免“纸面合规”“虚假整改”等问题产生,检察机关可以联合行政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行业领域的特点,按照企业的业务类别和风险类型,制定合规标准指引,这既可作为企业发展所需遵循的合规指南,也可作为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的基本标准。

第五,要妥善解决保密冲突问题。第三方组织除了履行保密义务之外,在其出具的合规监督评估报告中对相关信息的披露应以“必要性”为原则,即以能够证明涉案企业是否有效执行合规计划为必要,避免过度披露涉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

第六,保障监督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在大型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工作中,可以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组成检查组,对第三方组织开展监督评估工作进行检查,以确保第三方组织客观公正履职,有效开展监督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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