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院诉源治理为视角重构知识产权商业维权纠纷化解路径
李缘缘(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商业维权是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也是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的治理难点,特别是对收案量大、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来说,更是制约审判资源高效利用、影响审判机制良性运转的沉重负担。诉源治理对纠纷多元化解、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具有现实意义,也为数量急剧增多的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诉讼化解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治理思路。 一、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诉源治理的可行性分析 从现实状况来看:一是高效、低廉、隐蔽、便捷的非诉调解渠道,契合了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需求,对商业维权纠纷具有适用和推广的客观基础;二是业已成熟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知识知识产权商业维权纠纷的诉源治理提供了现成的制度解决通道。从纠纷特征来看:一是涉诉纠纷具有行业聚集性,提供了源头治理的空间;二是网络侵权呈现高发态势,提供了分流过滤的空间。 二、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诉源治理的路径重构 第一,从功能设定角度,解决商业维权的诉讼依赖问题。法院要通过主动分流和协调,把纠纷向非诉讼途径分流,比如与司法调解机构、行政机关、各种行业协会建立纠纷化解对接机制,将纠纷置于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之下,形成多种社会力量分工、合作共同化解的机制。 第二,从即时治理角度,构建诉前过滤、调解二重分流化解机制。一方面,针对标的属性一致、权利来源相同、诉求类似的批量维权诉讼,在诉前法院就进行审查,可以合并的就合并处理,从而降低纠纷数量绝对值,提高化解效率;另一方面,既可以由法院在诉前组织争议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由法院进行分流,委托其他协作机关进行调解,尽可能在进入诉讼前让双方达成和解。 第三,从进阶治理角度,通过“一站式”资源和网络聚合,最大程度发挥资源的聚合效应。商业维权纠纷中涉网侵权所占比例极大,通过采取一站式聚集的方式,通过在线平台,实现咨询、评估、立案、调解、仲裁、诉讼五大功能,快速处置纠纷。 第四,从深化治理角度,一是加强典型案例尤其是惩罚性判例及措施的媒体宣传;二是掌握相对合理的赔偿数额,防止过高的赔偿金额导致不当刺激、催生更多的商业维权进入诉讼;三是建立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定价优化法院“法定赔偿”标准的适用;四是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商业维权纠纷的情况,对滥诉行为进行规制和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