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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加快推进福建省美丽海湾建设

2024-04-01 15:10: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是一个海洋大省,是东南沿海区域重要的生态屏障,全省沿海6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依海而建、依港而兴,是人口和产业集聚滨海区域,2023年福建省海洋生产总值约为1.2万亿元,居全国第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关系到经济、社会、生态安全,是生态省和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实践,对福建建设海洋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以海湾为基本单元,‘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持续抓好美丽海湾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于2021年来福建考察时,对福建提出“要强化海洋生态保护”的要求。这些重要讲话和要求,都体现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理念和深刻内涵,为新时代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一、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不断深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美丽海湾规划持续完善,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美丽海湾建设纳入美丽中国建设的整体布局。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美丽海湾建设确立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任务,规划清晰界定了美丽海湾建设的基本准则与五大核心指标,并以此为主线,构筑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推进结构。在此基础上,福建省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方案》,“十四五”期间针对35个海湾重点任务措施和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动态跟踪评估,实时掌握建设进展,总体任务推进顺利,目前已有15个海湾出台建设方案,明确了区域内美丽海湾建设的总体布局、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另有20余个海湾的建设方案正在编制中,营造了积极向上、竞相赶超的热烈建设氛围,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深入实施。

(二)强化海湾综合治理措施,建设成果日渐彰显

在新时代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效能,特别关注陆海污染防治的协同性,并已取得显著成效。福建省沿海各地积极响应,以美丽海湾建设为指引,结合本地自然特色和产业实际,精准识别并深入分析海湾环境问题的根源,加速推进“一湾一策”的综合治理策略,通过全面加强陆海污染防治的统筹协调,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并加强亲海环境的整治工作,力求系统提升海湾生态环境的整体质量,为建设美丽海湾、美丽中国贡献福建力量。

福建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明显。2022年,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已攀升至85.8%,相较于2021年提升了0.6个百分点,与整改前的2019年相比更是提升了5.8个百分点,这使得福建在全国的排名从第8位提升至第6位。进入2023年,这一趋势持续增强,优良水质比例高达88.7%,相较于去年上涨了2.9个百分点。

在省级考核中,福建同样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纳入考核的入海小流域均成功消除了劣Ⅴ类水体,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整治率达到了79.8%。此外,重点海湾的水质也实现了显著的提升,如兴化湾、同安湾、安海湾水质保持二类,诏安湾、厦门港水质从四类提升为二类,厦门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浓度分别同比下降18.54%和13.04%。这一系列的数据充分展现了福建在海洋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三)美丽海湾案例示范,引领效应日益显著

“美丽海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以及展示和示范中国海湾治理好经验、好做法的平台,肩负着向外界传递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历史使命。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进行了统一的规划与部署,紧密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目标,通过征集并筛选“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有条不紊地推动地方美丽海湾建设的深入发展。

自2021年生态环境部启动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以来,福建省的厦门东南部海域、东山岛南门湾-马銮湾段以及长乐东部海域这三个海湾凭借其出色的治理成效和创新实践,成功跻身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之列。这些案例不仅在海湾治理领域树立了新的标杆,更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了深远影响,为推进美丽海湾建设进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在此基础上,2023年,福建省开展了首批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征集活动。经过层层筛选,最终确定了8个海湾作为优秀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展现了水清滩净、鱼鸥翔集的美丽景象,更体现了人海和谐共生的治理理念。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深入总结,提炼出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为今后的海湾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借鉴。

二、以更高标准深化落实新时期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兼顾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海洋生态高水平保护双重目标,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

在新时代的征途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将其视为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支柱。当前,正面临着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高水平保护两大核心任务,这两者并非各自为政,而是相互依存、共融共生。经济发展离不开海洋资源的持续供给,而海洋生态的稳健保护则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强后盾。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积极寻求经济繁荣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点,共同谱写新时代海洋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环境,逐渐崭露头角,成为推动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五年,福建省的人口趋海化转移趋势愈发明显,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沿海城市作为生活和工作的首选地,这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沿海地区经济体量和人口基数的持续增长。同时,随着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福建省对海洋资源的需求也持续保持高位,无论是传统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还是新兴海洋能源的探索利用,都成为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这也意味着向海的污染排放总量可能会继续增大,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特别是随着海洋牧场、海上风光电等新兴用海方式的兴起,福建省的海洋生态环境监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以高品质的海洋生态环境支撑福建省的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一项更加迫切且艰巨的任务。福建省需要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措施,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为福建省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长期稳定。

(二)新时期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质量目标尚未全面实现,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推进

目前,福建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虽总体向好,但对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建设,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海湾水质改善进展缓慢,特别是三沙湾、沙埕港等半封闭海湾,由于水交换能力弱且沿岸污水处理不到位,高密度养殖导致水质长期维持在劣四类。海水养殖绿色转型相对滞后,全省水产养殖数量庞大,但规模化养殖占比极低,“多小散杂”问题凸显;养殖户自建的高位池养殖设施普遍存在取排水管道随意搭建、尾水处理设施缺失等问题,偷排漏排现象频发。沿海城乡污染处理基础设施还有短板,沿海地区人口和产业密集,但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率普遍不高,雨污分流不到位、管网错接混接现象普遍。沿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缺口较大。这些问题导致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直接影响周边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三)深化长效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多方参与及宣传普及力度

习近平指出,要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结合。他强调社会参与的重要性,指出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这些措施都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才能建立起有效的长效机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福建省美丽海湾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公众对海洋环保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并积极投身于海域治理工作。然而,作为一项长期且复杂的任务,福建美丽海湾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构建稳定有效的治理机制,推动治理与监管的常态化、智能化、精细化发展。目前,福建一些地方在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汇聚强大的治理合力方面仍有不足,公众对海湾建设的认知尚浅,部分管控措施可能短期内对渔民收益产生影响,引发抵触情绪;同时,公众参与渠道有限,社会投资不足,企业环保意识有待提升,公众关注度也需进一步加强。此外,对建设成果和经验的宣传推广不够及时,整治修复工作的成效未能得到充分展示,影响了美丽海湾品牌的打造和推广。为推进福建美丽海湾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需加强公众教育和引导,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拓宽参与渠道,鼓励社会投资,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感,及时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治理成果,吸引更多人关注和支持美丽海湾建设,共同守护这片蓝色家园。

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一)强化资金保障,持续拓宽美丽海湾转化路径

绿水青山与碧海银滩,是大自然赠予的宝贵财富。海湾,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热土和生态守护的要地,更是人们亲海嬉水的乐园,是驱动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为此,需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和引导沿海地区深入挖掘和探索“碧海银滩”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创新发展路径。

在这一过程中,资金筹措成为关键一环。应采取多元化筹资策略,积极寻求资金支持。首先,积极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引导作用和财政支持,为海湾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后盾。其次,依托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通过政府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确保海湾建设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此外,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采用规范的PPP、EOD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海湾建设中来,共同推动海湾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如设立水生态修复、绿色发展基金等,为海湾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成为推进海湾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项目带动,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开发的有效融合。此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银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多方面的支持,为海湾建设提供全方位的资金保障。

最终,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和资金的持续投入,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美丽海湾建设为地方带来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重效益,稳定构建保护与开发相协调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深入推进重点海湾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美丽海湾建设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指出:“打造美丽中国是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可或缺的目标”,“我们要持续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的建设”。美丽海湾建设,作为美丽福建建设中的关键一环,与美丽城市、乡村、河湖、园区并列,共同构成了五大美丽建设的核心内容。福建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保护生态环境的战略决心。坚定扛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任务,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细处、好处。

针对当前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应聚焦“当下改”,通过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解决各地治理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首要之务是强化入海排污口的分类整治,确保水质达到既定标准,同时督促整治进度较慢的地区加快步伐,全面完成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整治目标。其次,深化入海沟渠的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黑臭现象,统筹城乡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等的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削减入海污染物的总量。最后,推动高位池养殖尾水的有效治理,鼓励沿海地方将其纳入美丽海湾建设规划,利用多元化资金解决前期投入和改造意愿问题,促使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针对源头短板问题,需坚持“长久治”原则,强化制度建设。首先,推动海水养殖转型升级,严格执行规划制度,巩固清退成果,促进绿色发展。其次,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优先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周边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深海排放工程建设,同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营效率。最后,提升沿海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染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执法综合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应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系统治理,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针对生态脆弱、水质不稳定的海湾,实施碧海工程重点项目,推动互花米草除治和养殖转型,减少垃圾入海。同时,统筹海湾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保护,提升海湾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此外,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广优秀案例建设经验,科学谋划实施EOD项目,分类分梯次建设美丽海湾,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35个海湾均成为国家级和省级“美丽海湾”。通过这些举措,将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推动陆海生态环境质量的协同改善,为美丽海湾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苏远波,陈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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