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如何不“脱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4日讯 6 月 21 日,本报曾报道福 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州泰禾红树林小区内存在着30 余家无证托管所的乱象,惹人深思。 泰禾红树林小区存在的情况,在如今并非个例。无论如何关停取缔,无证托管所总能如韭菜遇到春风,不一会工夫又滋滋冒出一茬又一茬。并不是家长喜欢没有任何保障的无证托管,而是对于无暇照顾孩子的家庭来说,有托管总比“没人管”强。 “ 托管”托的仅仅是几个孩子的吃饭睡觉吗? 解决的仅仅是家长无暇照顾孩子的困扰吗?并不是,“托管”关乎每个家庭的希望,关乎孩子的身心健康。如今“ 托管”大多数成了“脱管”的事实,反复提醒着我们,是时候思索如何解决“托管”乱象了。 如何破解“ 托管”难题,让家长不再因为与孩子上下学有“ 时差”而烦恼? 有着丰富学生管理经验又相对安全的学校,可以成为解决难题的主力军。今年南京的小学生家长就迎来一个惊喜,全市小学自本学期起实行“弹性离校”,每天下午放学后,学校可将孩子托管至18 点(冬季是17点),以解决部分小学生家长按时接孩子之难。除了让学校配合家长下班时间外,我们不妨在政策上来点创新,出台鼓励措施,吸引高校的毕业生和有能力的志愿者支援学校,分担托管重任。 当然,学校的力量毕竟有限,解决“ 托管”难题的核心,还是立法。目前我国在中小学生托管方面的立法并不健全。 托管所的存在,似乎与多个部门有关,又缺少一个明确的牵头单位,这直接导致“托管业”乱象丛生。如果能出台对校内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规定,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让托管所的管理有法可依,无证托管的乱象必然能迎刃而解。 以法律法规铺就的大道,不仅能给托管业一条规范化的发展之道,让孩子未来有处“妥管”,还让我国法治与民生更紧密的结合,有了现实意义。 (周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