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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高铁拦门”事件审视“规则”意识

2018-01-17 08:58: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近日发生的两起“高铁拦门”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月5日,一女子为等迟到的丈夫在合肥站拦阻高铁门;1月11日,宝鸡南站再次发生高铁堵门事件,一女子与老公吵架后,拦住高铁门,希望其尽快回到车上。

短短几天内,接连出现同类事件,虽然相关当事人依法受到了处罚,事件的后果看似耽搁的是列车发车时间,但反映出的却是公民规则意识的缺失。在生活中,此类事件不在少数。总有一些人为图个人方便,心存侥幸破坏“规则”。殊不知,漠视规则,有时会付出惨重代价。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客下车,导致一死一伤。之后不到半年,宁波再次发生“老虎伤人”事件;

2017年3月26日,南京南站一名男子试图通过跳轨的方式换站台,被一列进站高铁夹住失去生命;

2017年6月,八旬老太太为祈福,向发动机内投硬币致航班延误……

其实,即便“高铁拦门”与上述事件相比,无关生命危险,但也绝不是晚发车几分钟的小事——往来繁忙的高铁线路,每趟间隔不过几分钟,只要一趟车受到影响,就可能影响整条铁路,甚至相关联的其他系统。而这些车上坐着的乘客各自有着各自的事情,比如赶飞机,赶着开会等。这是为一己之私置公共利益于不顾的行为,因此,才会引发公众的广泛批判。

现今,我们身处依法治国的伟大时代。何为法治?英国思想家洛克说: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法治,是给公民以最充分的自由。毫无疑问,最充分的自由,一定是在最充分的秩序中才能得以实现。而公民的规则意识是保证社会秩序的精神内核,是法治建设的基石。

如果一个人没有规则意识,那么他的法制意识也将荡然无存;一个社会,只有人人心存法制、敬畏并去遵守既定的法律法规,这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才有了最坚实的基础。

笔者以为,要让“规则”更加深入人心,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加强普法,让人们知道这些法律法规,还需让他们明白,逾越了法律红线要付出的代价。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起着带头作用,需要带头守法,使规则成为法治社会的“风向标”。

其次,正所谓,居人上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政府部门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解决问题,让民众感受到 “法律比批示管用、法律比文件管用”。如此,民众自然会用法治的思维来解决问题,法律规则的权威公信也自然会得以确立,而公民的规则意识也会在这样的实践过程当中逐渐树立起来。

在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规则意识,法律条文才能落实到社会生活中,法治愿景才可能成为现实。

(洪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