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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救援除了有偿,更需规范

2019-06-27 09:30: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7日讯 近日,安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指定资金账户收到来自驴友王某某的亲属代其汇入的救援费用3206元。据悉,这是自去年7月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例驴友因擅自进入未开放风景区遇险,为自己违规行为买单的有偿救援。(北晚新视觉网6月23日报道)

驴友任性违规探险未开发未开放景区的事件屡见不鲜。以四姑娘山景区为例,据四川在线报道,从2004年至2018年,四姑娘山因违规登山、违规穿越引发的大事故有30多起,造成20多人死亡。管理局每年对违规穿越景区的遇险人员进行搜救的费用超过了50万元。如此“可观”的数据,着实令人叹息。

驴友一时兴起的一个违规举动,除了需要耗费相关部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其任性行为“埋单”外,还同时把对未开发景区环境同样不熟悉的参与救援人员,推向了危险的边缘。所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依规要求驴友承担部分救援费用,可能会令不少人拍手称快。

痛快之余,新闻报道中的另一组数据也引来了不少的争议。报道中指出:“本次救援累计产生费用15227元,其中由当事人王某某承担的费用为3206元,剩余的12000余元费用则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承担。”也就是说,该驴友只支付总费用两成左右,其余费用仍由景区承担。

在常人看来,可能这样的责任承担比例并不足以让有任性想法的驴友望而却步,也不能打消公众对公共资源浪费的质疑,更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唤醒大众对“规则”和“生命”的敬畏。

但笔者认为,在生命第一的原则下,应以拯救生命为优先考虑,不应过分纠结于费用问题。至于驴友擅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可依法追究其违规责任,景区也可在事后向驴友罚款、索赔,但不应把解决问题的“方子”,全部寄托在救援费用的高低比例上。

“有偿救援”确实能令驴友在贸然行动之前,需要将救援费用考虑进去,以考量是否值得违规冒险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但“有偿救援”也会产生负面效果,比如驴友为规避救援费用不报警、消极救援、阻碍冒险精神等道德风险,进而导致延误救援,危及到被救助者的生命等情况的发生。

在笔者看来,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有偿救援”并非关键,驴友也好,游客也罢,能在完善规范的救援制度下放心出游冒险,才是发展的长远之计。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