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发错人 追讨无果被拉黑
律师: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 可向法院起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7日讯 微信现在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一个重要的工具,不仅能聊天,还能支付、转账。可是,说到微信转账,要是一不小心转错了人,可能钱就要不回来了。因为,所谓的“微信好友”,在现实生活中可不一定就是好朋友。这不,最近福清市城头镇的王先生就遇上了这么个事:他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给朋友,不想发错人。结果对方不仅不还钱,还将其拉入黑名单,令他懊恼不已。 王先生今年66岁,身患残疾。2月14日这天,他想通过微信转账功能将2000元钱转账给他的一个好朋友。由于昵称相近,一时疏忽,他错发给了一个昵称“轻轻的告诉你”的人。 “这个昵称为‘轻轻的告诉你’的网友虽然在自己的好友名单里,但和此人从未有过交流,更不知他的真实身份。”王先生说,发现自己发错“好友”后,他随即就给这个人发了条错发钱款的消息提示并道歉,希望对方如数退款。但没想到,对方并没有回复任何信息,也没有还钱,还直接将其拉至黑名单了。 随后,王先生将对方的微信头像和聊天截图发给腾讯客服反映此事。腾讯客服回复称,用户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随意提供给王先生。 碰上这样的事,让王先生懊恼不已。“我和老伴都是残疾人,平时生活也很拮据。”王先生说,“这2000元钱对别人来说或许不多,但对我们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为这是我们省吃俭用好几个月才省下来的。” 事实上,眼下随着网络支付功能增多,类似王先生这样的事并不少见。那么,如果遇到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由于转错钱这类事情不属于刑事案件,所以不属于公安管辖。”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国建说,目前,微信还没有撤回红包的功能,如果想要找回汇错的钱,最好就是让对方自愿返还,否则只能诉诸法律。“所以,大家最好还是在发的时候就查看仔细,核对清楚对方的姓名、头像、身份,再点击发送。” 律师说法:可以不当得利起诉维权 对此,方国建称,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对方收到不应得的微信转账拒不返还,已构成了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钱款。”方律师称,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如果对方不予返还,转款人可收集转账的相关凭证等证据,并且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及时去法院起诉立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取得不当利益者予以偿还;如果不当得利者不履行义务,法院将给予强制执行。”方律师说。 (本报记者 陈钦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