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以我名义购房 法院能否进行查封拍卖
2017-03-07 10:13: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小姐:前年,我父母用我的名义,拿我的公积金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我是独生女,父母打算将来把这处房子留给我,因此买的房子登记在了我名下,但我并没有出过钱。最近,我父亲和生意合伙人有经济纠纷,那个人称已得知该处房产是我父母出资购买,并仍在不断归还贷款,因此如果我父亲不还钱,他就要去法院申请查封甚至拍卖这处房产。请问,这处我名下的房产,法院能否进行查封甚至拍卖? 【解答】 方毅勇 (漳州市芗城区法院芝山法庭法官) 王小姐,您好!依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这处房产既然登记在您的名下,就应当属于您的财产,法院肯定不能直接查封,除非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你负有债务偿还义务,债权人才能申请对你的财产进行查封。 而关于父母的赠予的生效问题,在债务确认之前的赠予是有效的,在债务确认之后的赠予是无效的。 (本报记者 洪凌霄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