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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维修没有记录 能否要求厂家换货

2017-03-17 10:22: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先生问:我新买的一台电视坏了,先后修了4次不见好,要求换机却遭厂家拒绝。售后的解释是4次维修均为不同故障达不到换机条件,而厂家则以无维修记录为由拒绝换货。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解答】

刘德龙(松溪县消委会秘书长):陈先生,您好!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由此可见,售后服务工作人员维修时必须做好修理记录。而您在维修电视时,维修人员未做维修记录,您有权要求维修人员重新做好维修记录,再向厂家明确三包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见习记者 汤仙念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