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朋友借钱但没写借条 拒绝还款能否起诉他

2017-05-15 09:41: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郑先生:朋友向我借款2万元,称当时急用,保证一个月就还钱,我就给朋友转了2万元。但两年过去了,我朋友也没有还我钱。因为是朋友关系,借款时没有打借条,现在我打电话给朋友催款,他却不接我电话。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能起诉要求他还钱吗?

解答:

伍起群(将乐县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兼办公室负责人)郑先生,您好!您可以起诉您的朋友要求还款,但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诉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结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由此可见,您是可以依据转账凭证起诉您的朋友,若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转账记录系双方之前的其他债务纠纷,则将认定你们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

在此,我还想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生活之中经常出现这种以友情来骗取别人的钱财的行为,所以在当初借钱的时候一定要留下借据,不可碍于朋友情面而留下纠纷隐患。

(本报记者 黄丽青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