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被行政拘留过 是否还能参加选举
2017-06-06 09:40: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罗先生:我曾经因为聚众赌博被行政拘留3天,现在想参加村里的选举。请问,我能通过审查,参加选举吗? 【解答】 陈由声(连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您曾被行政拘留3天,属于治安处罚,并没有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您可以参与村里的选举。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黄建攀 黄小珍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