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途中车祸受伤 负主责能否认定为工伤
2017-06-16 09:34: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周先生:我是一家小型工厂的老板,有为员工办理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一名员工上班途中违反交通规则逆行导致车祸受伤,警方判承担主要责任。请问,这能算工伤吗?和工厂有关系吗? 刘灿(武平县察院检察官):周先生,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特别强调到非本人主要责任,而您单位员工上班途中违反交通规则逆行导致车祸受伤,警方判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不能认定工伤。既然不能认定工伤,他(她)的受伤就与工厂无关,工厂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这里我要提醒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此,建议您尽快为单位员工补缴工作保险费。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王汉忠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