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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没收私人电器 学生如何维护权益

2017-06-16 09:35: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徐同学:有一次学校检查宿舍卫生把我的电器没收了,后来我看见学校的舍管老师把没收来的电器自己拿去用。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沈越(诏安县法院法官):徐同学,您好!首先学校是可以依据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没收学生可能引发安全问题的大功率电器的。但是对于学生来说,电器是基于买卖关系取得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因此,学校即使要对电器进行处理,也必须依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

其次,学校如果只是暂扣,日后归还电器的话就不是违法行为,但如果老师占为己有或者变卖,就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和校领导沟通或者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该情况,也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该电器。

(本报记者 洪凌霄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