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旅游网买票取票被拒 消费者是否能获赔偿

2017-07-19 09:19: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先生:我打电话到某旅游网站预定了3张景区门票,结果取票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说没有和该网站合作,不让取票。于是,我多次打电话要求该旅游网解决此事,等了几个小时,依然没能解决,最后只能买全价票进去。请问,我该怎么维权?能得到赔偿吗?

【解答】

许龙生(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先生,您好!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如果该网站确实没有与景区合作代售景区的门票,那么该网站涉嫌欺诈,您可以要求该网站增加3倍赔偿。因此,您可以先与该网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报记者 陈章群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