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妻子“顶包” 监控视频令其现形
检察官:逃逸实为“下计”,事故发生后应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5日讯 男子卓某某酒后驾驶小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人受伤后,报警时谎称自己并非驾驶员,随后离开现场。在监控视频下,其妻自作主张“顶包”的谎言不攻自破。次日,卓某某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原本不构成刑事犯罪,却因一念之差触犯刑律。近日,霞浦县法院以卓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雨夜酒驾撞伤人 2015年9月4日0时26分,卓某某在朋友家聊完事后,驾驶小车沿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由西往东行驶。途经县国税局路段欲往龙首路方向左转弯时,因刹车不及,车头与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碰撞,致王某某摔倒路上。 事故发生后,卓某某下车,见一男青年躺在其车左侧的路面上,头部流血,便拨打了110和120报警求助。 当接警员询问卓某某是否是肇事车辆驾驶员时,因为喝了酒,其便谎称自己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隐匿身份妻“顶包” 报警后,卓某某让赶到现场的妻子等候,自己却离开现场。直至救护车及警车到达,其间其均未出现。 民警现场调查时,其妻子谎称自己是驾驶员。之后,卓某某又回到现场,以及后来到县医院、交警大队等处,卓某某均未向民警和伤者家属表明身份。 次日自首悔恨晚 交警部门在现场调取监控后,卓某某妻子自作主张“顶包”的谎言不攻自破。 次日,卓某某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卓某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我当时害怕伤者的家人会闹事当场打我,所以我妻子到现场后,我就离开了。”卓某某后悔地说。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左侧颞骨岩部骨折伴脑脊液耳漏,左侧颞部硬膜外血肿,左侧颞部多发性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行开颅清除血肿及修补颅骨,伤情属重伤二级。之后,卓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卓某某原本可以避免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但其因一时歪念,离开现场。在有多次向公安机关表明身份的机会下,均未主动说明情况,构成逃逸。其行为符合“致一人以上重伤+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标准。 检察官提醒,逃逸实为“下计”,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事故后积极救助伤者,及时报警。妄想逃避法律追究,只会得不偿失,损人不利己。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陈琳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