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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屏幕破损送维修 修好后半天又出故障

2017-07-26 09:54: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维修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6日讯   智能手机屏幕大,用户使用舒适度高,但“娇贵”的触摸屏一不小心就破碎损坏,这时候就需要维修了。近日,福清市民李先生为自己的“问题”大屏手机维修一事心烦不已。

“我的大屏手机使用才不到半年的时间。”据消费者李先生介绍,7月19日,他的手机不慎从裤兜里“蹿”出去砸到地面后屏幕瞬间开裂。随后,他将手机送到品牌授权维修中心维修,但对方开出的700元维修费让他无法接受。

面对不菲的维修费,李先生选择到价格相对优惠的福清某手机维修店换屏幕。“原装屏幕比较贵,这款屏幕质量也不错,性价比高。”商家承诺换屏后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保修。

在商家的推荐下,李先生花了260元换屏幕。3天后,李先生如约到商家处拿手机,手机屏幕换好了,商家还当面调试了屏幕功能。可谁料,当李先生取回手机使用不到半天的时间,修好的屏幕竟然又凹陷开裂,无法使用。

李先生认为,手机维修商家没有将屏幕彻底修好,而且商家当时也承诺一个月内保修,于是便要求商家免费维好。然而,商家却称,替换屏质量没有问题,其认为是李先生自己使用不当造成屏幕再次损坏,要想修好手机需再支付维修费。双方僵持了数天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李先生向福清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李先生出示了商家的维修凭证,商家也承认收取李先生手机换屏维修费用2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调解,商家于近日退还李先生维修费用260元。

消费提醒

福清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手机送修应选择证照齐全、专业从事手机维修的商家,维修时要填写修理记录单,载明手机的维修部位、修理日期、维修金额、保修时限等必要事项。尽量在现场监督维修过程,在维修后确认手机是否能正常使用,保留维修凭证和记录,以免给日后维权带来麻烦。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