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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微信向我借钱不还 聊天记录能否成为证据

2017-08-17 10:04: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孙女士:朋友在微信里跟我借了2万元,借期3个月。因为很熟,当时没有写借条,我通过银行转账给她。现在半年了,我朋友不仅没还钱,还躲着我。我想起诉她,但我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凭条。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能胜诉吗?

【解答】

陈翻(诏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孙女士,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您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您与朋友存在借贷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了电子数据。微信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法定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具备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如何,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在个案中由法官根据事实判定。在此,建议您在出借款项时,尽量与借款人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洪凌霄 整理)